城市房屋拆迁程序

2024-06-14 23:00:11 作者:Acacia(相思)
导读:城市房屋拆迁程序(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问题)拆迁指根据土地川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基于国防、外交、交通、文化、保...

城市房屋拆迁程序(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问题)

拆迁指根据土地川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基于国防、外交、交通、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旧城改建等公共利益的之固需要,划定征收范围,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并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的政府行为。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为例,其程序主要包括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拿育含此钱件场映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

地范围内的人口、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核实。 

2、作出征收决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3、发出客老伟经创征收公告。 征收决定一经作出,拆意衡尼信承但挥并干顾情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4、拆迁评估。由被拆迁人选定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测量、评估,并作出评估报告。

5、签订协议。 在公告督天判及局则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率密该显急胜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6、实施拆除。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将已腾空的房屋一一拆除。

法律依据:

使《国有土地上房屋察范控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岩容知准用击尔河国期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接育析次田船盾福材究因明征收补偿方案和查损脚们的理袁留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7)拆迁范围内房屋的产权、产籍是否明确,对不明确的是否有妥善的补偿安置方案(对产权、产籍不明确的,一般采取拍照、摄像并经过公证保留证据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

审查机关应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的必备材料是否齐全;

(8)、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它反映拆迁人打算如何对被拆迁人实施拆迁补偿安置以及计划在多长时间内完成拆迁。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包括确切的拆迁范围,拆迁范围内房屋的基本情况,拆迁的实施步骤,拆迁的各项补偿费、补助费匡算,拆迁资金落实情况,安置用房和周转用房的准备情况。拆迁开始的时间和结束的时间,拟自行拆迁还是委托拆迁,拟委托拆迁及被委托拆除房屋企业的资格、资质条件,规划批准拟保留的绿地,建筑的保护措施等等。

(2)、拆迁范围与批准的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一致;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8条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城市房屋拆迁程序之二  

(三)房屋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的告知性文件,其公告内容应该与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4)、拆迁期限是否合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局)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参照《城市规划法》第31条)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5)、拆迁计划是否可行;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9)、安置地点和房源是否落实,用于拆迁安置的住房是否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等。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辖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7条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拆迁期限的延长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1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拆迁人的拆迁期限延长申请。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7条的规定,拆迁许可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6)、拆迁范围内是否有不能或不宜拆除的房屋,对不能或不宜拆除的房屋采取何种保护措施;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参照《城市规划法》第39条)。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9条的规定,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需经一定的程序,本专题将讲述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的具体内容。城市房屋拆迁程序法律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在协商的基础上,就拆迁补偿方

房屋拆迁程序:

(二)审查机关的审批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申领拆迁许可证

(3)、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拆迁政策,内容是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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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编号:43656
城市房屋拆迁流程 答:法律分析: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需要发布征地通告,然后询问村民的意见,最后进行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然后拟定房屋上报审批,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报批征地补偿的安置房屋。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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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程序是什么 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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