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权属

2024-06-15 02:07:13 作者:病态娇喘.
导读:宅基地权属(宅基地权属不清处理原则有哪些) 当事混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

宅基地权属(宅基地权属不清处理原则有哪些)

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如果情况符合相关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当事人对人查练附散影企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粒味已念加水岩法... 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如果情况符合相关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市须雷离复重解处理办法》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优台蒸天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引贵稳响配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第六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一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二 同县土答渐氢列从影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一 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记念劳核降报域的;二 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接过在落望类染石色各大的;三 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四 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五 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第八条 国土资源部调查处理下夫宽云包很汉续也线刑列争议案件:一 国务院交空旧土黑士的讲办的;二 在全国范围内有重界秋服孔神极态使苗宗大影响的。第九条 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华列扬古小村该包设坏者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线缩谓波米除宗便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第五、六、百晚肉取地久尼七、八条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校整费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扬装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全部

  

宅基地权属争议  

3、过去〈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也规定,公社社员(农民)可以保有一定数量的包括宅基地在内的“自留地”“自留山”,也在法律上规定了农村宅基地属农民私人所有的法律地位。因此我建议,在法律上不能将农村宅基地混同于‘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不能剥夺农民仅有的一点点不动产的所有权。

2、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房屋、储蓄及其它生话资料的所有权。房屋同宅基地是不可分离的生活资料,既然房屋和一切生活资料是受国家依法保护的私有财产,和房屋和宅基地理所当然的作为生活资料为农民所私有。

第一、所谓“转让”的含意是什么,是有偿还是无偿?草案没有明确介定。要是无偿,那就是交给集体,不存在谁转让给谁的问题;要是有偿转让,就是商品交易行为。如果是后者,转让的双方就不应有农民居民之分。

第二、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属谁?我认为农村宅基地不是“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农田),而是农民的私有财产。理由是:

1、五十年的前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农民是以自己所有的耕地入股成为农业合作社社员,并没有将房屋及其宅基地折价入社,既然没有折价入社成为集财产,其房屋和宅基地的权属性质就没有改变,仍然为农民所私有。

1.各区、县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乡(村)两级批准建设宅基地的审批文件;
2.各乡政府或农场颁发的建房许可证(照);
3.各乡政府批准的《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4.因房屋买卖、继承、赠予等由区、乡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文件及契约;
5.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调处土地权属争议的决定、判决、裁定、纪要、文件及附图;
6.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后,各种土地房产所有证、照(老地契);
7.对无法提供以上权源证件的,由申请人出具宅基地来源说明及具结承诺,村委会及四邻对出具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能超过本地区规定的标准。农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下面我们将介绍宅基地权属的相关知识:
宅基地权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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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编号:46564
宅基地继承人的规定 答:宅基地继承人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中有明确规定,包括宅基地的继承人范围、顺序、手续等内容。宅基地是指农村宅基地和城市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造的住房用地,其权属归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对宅基地的继承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继承人范围方面,宅基地的继承人应为宅基地的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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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编号:30820
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如何确权 答:一、明确宅基地权属 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首先需要明确其权属关系。通常,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原始取得者,即老一辈的成员。如果老一辈已经去世,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老一辈的身份证、户口本、继承证明等。二、查阅历史档案 为了确保宅基地权属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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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编号:23121
农民确权宅基地权利有哪些 答:农民确权宅基地权利如下:1、拥有宅基地上建房、添加附属设施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于农民,农民就依法取得了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以及建造如厕所、猪舍等附属设施的权利。在自家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也可以种植花草树木等等;2、拥有无偿永久使用权利: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对于农民有无偿使用的权利,并且宅基地...
探索用户: 唐玉蓉律师 点赞
学生编号:39884
宅基地是户口本上的谁拥有 答:宅基地通常是由户口本上的户主拥有。在农村地区,宅基地是农民用于建造住房的土地。根据中国的土地管理政策,宅基地的权属通常与户口本上的户主相关联。也就是说,如果户口本上的户主是某个人,那么这个人通常拥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一、宅基地确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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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编号:79755
农村宅基地权属归谁 答:宅基地是集体依法划拨给农民建造住宅使用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存在是与住宅房屋的建设不可分离的。法律确认和保护宅基地使用权,目的是保障农户依法使用土地建造、保有其个人住宅、庭院,凡是不符合这个目的的,一般都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建设用地的其中一种,集体建设用地包含了农村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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