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种: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规圆助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你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条,而这一条的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连亲等哥流企着油毛静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由此可见,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自己对自己的目前没有抚养能力,否则这一次真的很危险——因为此前你母亲已经以同一个理由起诉过你一次,法院将重点考虑这一点。
不要说你目前已经将房产赠与给你,即便是没有房产给你,在有能力情况下也已经要尽孝,哪怕是作为法律义务来履行,再艰难也者践科装简伯措微要尽可能及时足额支付给老人应得的赡养费!——祝你和母亲和好!
人们的生活都是瞬息万变的,有时候说出去的话,许下的承诺,签下的协议等等,转瞬才发现那并不是自己的真正意愿,但是反悔又很难,有协议、合同之类的东西阻拦着你撤销你所做出的决定。然而人总有糊涂的时候,那么面对我们未经过全面思考而赠与出去的东西,我们应该怎样做到赠与的撤销?赠与的撤销是否合法?本文主要阐述赠与撤销的相关法律。
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吗?
《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房产证交于受赠与人且受赠人已占有、使用房屋的,可以认定为赠与有效。
《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了不得撤销”,以赠与财产权利的转移做为赠与合同成立的标准,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略有不同。 《合同法》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9年颁布并实施的法律,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房产赠与是否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必须完成过户手续权利转移了才算成立,而实际占有使用但没过户不能认定为赠与房产成立。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前,可以撤销合同,但《合同法》也规定了几种不可撤销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可见,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只要权利转移就不可撤销,但也有几种例外情况,该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除非出现了几种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的义务。”
当出现以上法定事由时,不论赠与合同是以何种形式成立,是否经过公赠,是否完成交付,赠与人都可以提出撤销赠与。 综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过的房产赠与合同一般是不得撤销的,但因房产所有权对外以登记为准,所以房产登记的所有权人可以进行买卖房屋,虽受赠人可以依赠与合同维护权益,但未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对受赠人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赠与是可以撤销的,并且赠与的撤销是合法的,即使我们当时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了他人财产、土地等食物,最终我们通过相关的法律手段将赠与的东西拿回来。熟悉和掌握赠与撤销相关的法律知识能够减少生活中因为错误决定而失去的东西,保护自己应有的东西,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通过法律手段能够减少因赠与撤销而产生的矛盾冲突,为社会的稳定和谐有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