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儿及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领阳获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施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示固开收额倍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西西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交通事故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损失,这时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就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这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由于不同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等原因,不同地方的赔偿标准也会不同,安徽省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是要探索网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总结。
2015年安徽关于交通事故等各种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赔偿数额估计在30万-90万之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赔偿数额及标准不一),具体赔偿项目及相关数额为以下:
1、医疗费: 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不能确定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74.5元/天(农村标准)-143.5元/天(城镇标准)
3、护理费:可以参照居民服务行业人均收入计算104.4元每天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收入高于该数额可以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依据交通费发票为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为30元/天-100元/天(100元/天的依据(2014年)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6、营养费:30元/天-100元/天(100元/天依据(2014年)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7、伤残赔偿金:
(1)城镇标准:24839元/年×年限×伤残等级系数;死亡赔偿金为:496780元;
(2)农村标准:9916元/年×年限×伤残等级系数;死亡赔偿金为:198320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抚养费:城镇标准:16107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农村标准:7981元(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丧葬费:50894元÷2=25447元
10、精神抚慰金:5000元-80000元
1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凭票据):一般为5000元-10000元(各地情况不一,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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