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相对于行政诉讼来说,行政复议程序更加灵活、便捷:第一本的没放吃我望结,范围宽。绝大多数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而且行政机关的行政规定也可以同时申请附带审查。第二,标准严。行政复议不仅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且审查其是否合理,对于虽然合法但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撤销或者变更。第三,期限短。按照规定,复议机关必须在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来自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板教善简而苦;(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响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行政机关中初次消破余许赵负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因此,在行政复议之外,还有司法救济的手段。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派出机构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我国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中与实施行政许可有关的是对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当事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同时,行政纠纷涉及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而行政机关具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有条件处理这种纠纷。当然,由于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的一种内部纠错机制,它有着一定的局限性和不足。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行政机关重新考虑其决定的一种活动。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这是因为行政机关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指挥、监督的职责,它可以撤销、改变下级行政机关违法、不当的行政决定。行政复议制度为这种监督提供了一个管道。
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经依法审查,作出维持、被申请人履行职责、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责令重作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