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2、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终身。
值采板抗3、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主刑管制的期限相二社触光故称志用晚同。
【法律依据】
《刑法》第58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尔些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亚山样歌属乎总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当法院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有些时候会宣布剥夺案犯政治权利终身,而政治权利对于中国公民来说,是一项应享有的权利,如若被宣判剥夺了政治权利终身,也就表明再没有机会参与到社会管理以及参政了。那么到底什么是政治权利以及剥夺政治权利什么时候开始计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什么是政治权利
根据宪法 、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在现代社会,公民的政治权利是由宪法、法律确认的,并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同时它又受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广度及其实现程度如何,往往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化程度的标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宪法、法律保障,公民不但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政治自由享有言论、集会、结社及游行示威等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而且还可以通过社会提供的诸如公职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制度、社会协商制度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力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起算与执行分为以下情况: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亦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助兴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政治权利的概念以及剥夺政治权利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可以看出,剥夺政治权利的开始时间基本上有四种情况,每一种情况的开始计算时间都不一样。有些事从判决之日开始计算,有些是从刑期执行完毕货假释之日开始计算。无论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只要被剥夺了政治权利,那么就不能再从事关于政治活动的权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要探索许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