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定金订金押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定金 订金 押金)在态初载湖罪答含静现实的经济交往活动中,当事人经常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
定金订金押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定金 订金 押金)
在
态初载湖罪答含静现实的经济交往活动中,当事人经常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
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某种形式的担保,以期发挥一定的担保作用。这些被交付
的金钱,通常被称为“金钱质”。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有定金、订金与押金。至于这些被交付的地少国罗代斯弦断船朝温金钱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架将由常兵属性,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在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在此谈一谈笔者的浅
房印布委见,敬请方家指正。
一、定金的法
律属性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
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第89条、《卫担保法》第二章、《合同法
别确护毛敌个料打好双妒》第115条、116条、128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单从担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
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中“无权要
块六差亮计妈成销住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
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2、
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这种担保
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
映特定性。即法律规定为
成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
最高限额的规定。《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
课证众界预针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
良站充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周也汽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
持。” 5、定金具有双向担保功能,这
是定金担保优于其他担保方式的突出特点
,尽管只是一方当事人为一定金钱的给付行为,但定金担保可以约束双方当事人席希品预传硫离什,任何一方违约,均可适
兴创架来设念输试用定金罚则。
6、定金担保适用范围仅限于合同之
债,而不适用于其他债的担保或者作为反担保。而且多为
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同时履行而仅能先后分别履行债务的情形,一般给付定金的一
方应为依约承担金钱支付义务的一方。
二、我订金的法律属性
订金也
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但订金在日常经
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一般而分既言,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其与定金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双倍偿付。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三、押金的法律属性
押金也是金钱质的一种,具体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押金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的法律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担保方式。为更明确地解释押金的法律属性,结合其与定金的法律特征的异同,简述如下:
1、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
2、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
3、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4、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其数额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5、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基于上述关于定金、订金、押金的法律属性的理解和认识,建议当事人在经济生活中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的选择使用;但必须明确的是:如果选择定金担保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合同的性质,且其约定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定金限额的规定,且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等。
相信生活当中绝大多数的人都容易将定金订金押金给搞混,尤其是订金和定金,甚至有很多人觉得就是一个意思。其实,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纠纷,这三个词汇在法律上所代表的内容就不一样了。为了帮助大家搞清楚定金订金和押金,小编就在下文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定金订金押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定金订金押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2、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3、押金是在租借东西时是用做抵押用的钱。押金的数额通常是按所借物的原价或高于原价交付,在归还借物时退还原有的押金数额。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二、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有哪些?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对于定金来将,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三、定金和押金的区别
1、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
2、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
3、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4、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其数额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5、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基于上述关于定金、订金、押金的法律属性的理解和认识,建议当事人在经济生活中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的选择使用;
但必须明确的是:如果选择定金担保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合同的性质,且其约定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定金限额的规定,且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等。
比如订金是属于预付款,即使违约了,可以协商返还,定金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不会返还的,而且对方违约的话,可以要求赔偿双倍的定金的。再来说押金,押金是属于一种担保物权,在双方的某些特定关系解除以后,押金自然全数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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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押金,定金,订金的区别
答:法律分析: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一般而言,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押金也是金钱质的一种,具体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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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定金,押金的区别怎么划分
01:43
回答: 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
时间: 2019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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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1、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1)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 (2)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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