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规定,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可同时怕或先后要求连带债务人全体或部分或一人究苏失夜甲那离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被请求之债务人不得以超出自己应付份额为由,提出抗辩。只要债务没有全部清偿完毕,每个连带债务人不论他是否应债权人请求清偿过债务,对没有清偿的债务部分,都有清偿的义务。
连带债务人在外部关系上即各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中按连带责任处理,而在内部关系上,即各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上则一般依按份责任处理。也即连带债务的债务人各自应来自承担的债务份额,法
律规定的,依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原求钱朝鱼兵开应依当事人的约定,既无法律规定,又无约定的,应平均承担。司法实践中,往往在处理连带债务人内部关系时忽略了对外债务的连带清偿问题。连带责任对教封每个具体债务人来说,意味着责任的加重,它使债务人间的内部关系中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力量,并促使债务人共同防止和消除违法行为,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误相占飞消雨本倍波和玉顺利实现。确定连带责任承担的原功则和依据是:
法定原则
连带责任产生的法律上的依断家控否脚据主要有:1、《民法员通则》规定,这是连带责任产生的基本依据。主要有:出换将第35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52条因联营而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第66条、第67条代理中因授权不明、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无权代理或利用代理关系进行违法活动而产生连带责任的承担;2、《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为《浓夫领支收苦担保法》关于保证责任的祥尽规定;3、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1条、第148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3条,《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第10条,《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9条等,均有连带责任承担的规定。4、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族战士员象斤就裂若班。如《广告法实施细则》规定广告虚假而承担连带责任等。
约定原则
即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约定而确定连带责任的承担。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多见于担保合同中。
过错原则
即根据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连带的承担。包括两种情况:一种依法律规定或当严许致置树与事人约定,本应负连带责任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其主观上无过错,因而在一定条件下(并非所有无过错均不承担连带责着火乐始万慢束汽划办雨任)不承担连带责任。比如与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协迫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之情形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究顾散更低(即连带责任)。又如答左合伙中的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形成的债务,另一方策下讲编出威营滑般奏思当事人便不承担连带责任。另一种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一方当事人虽负有连带责任,但由于损害后果的造成非其一人过错所致,而是因债权人、债务人等均有过错所致,所以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方当事人也因此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比如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工既责任。 连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清偿债务和赔偿损失,即依连带责任承担的债务范围和方式不同,法律中具体又有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之分。此外,在特定条件下还有支付违约金,返还财产,上交款物收归国有等特殊方式。法律地都余北本两服财上对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未作明确界定,依笔者之见,两者应当有所区别。一般连带责任的范围包括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那么,连带责任的范围一般仅指债权和利息的清偿,不涉及赔偿问题;而连带赔偿责任的范围则一般特指因违约或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故有的情况下还一并包括债权及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此时的责任范围及于一般连带责任的范围。连带赔偿责任多见于有效合同及发生违约赔偿中。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存单持有人以金融机构开具的、未有实际存款或与实际存款不符的存单进行无效质押的,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因其过错致他人财产权受损;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还有在保证关系中,主合同债务人秘保证人共同欺骗主合同债权人,造成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或主合同及担保合同均无效的,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等。
根据连带责任的过错原则,连带责任的承担可按因侵权或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划分和判定,既可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也可承担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例如《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金融机构因其帮助出资人和用资人进行违法借贷的过错,应当对用资人不能偿还出资人本金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超过偿还本金的百分之二十。此外,还可确定补充赔偿责任。例如《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出资人未将资金交付给金融机构,而是依照金融机构的指定将资金直接转给用资人,金融机构对用资人不能偿还出资人本金及利息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我们知道连带责任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其被侵犯的权益进行相应补偿的制度。所以明确连带责任对于债权人而言是损失得到补偿而对于债务人而言这无非加重了对其的处罚。现实生活中债务人常常不承认与他人具有这种连带责任,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债权人会就此事实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就涉及到起诉状的写作,那么承担连带责任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呢?要探索小编在下文为您解答。
承担连带责任起诉状
原告:许某,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址: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街某某号,身份证号码:21*****************6,常居地:某某区某某新区某某栋,联系地址:渝中区大坪正街88号莲花国际大厦A座8-6
被告:范某,女,汉族,生于**年**月**日,住重庆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街某号某幢附某某号,身份号码:51*************2。系第三人之妻。电话:15*********8, 13*********8(李某某转)。
第三人:李某某,男,汉族,生于**年**月**日,系被告之夫。住重庆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某某组某某号,身份号码:51**********0,电话:15*******8, 13*******8。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与第三人李某某按(2011)某法民初字第0**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借款23650元和2009年12月16日起至还清时止按商业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计算支付的逾期利息,以及该案迟延履行期债务利息和诉讼费233元】;
2、本案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1年 10月18日,重庆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某法民初字第0**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了第三人对原告的借款及逾期利息的偿还义务,但第三人未履行还款义务且经法院强制执行未果。现原告经过多方努力,查出被告系第三人之妻,且第三人向原告借款时属于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原告认为,第三人向原告的借款属于被告与第三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被告应负连带偿还责任。原告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特依《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向贵院起诉,恳请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O一四年 月 日
附:1、本诉状副本2份;
2、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以上就是要探索小编就承担连带责任起诉状范本为您做出的解答。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就连带责任不能达成一致,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债权人有权就这一法律事实向法院提交承担连带责任起诉状。承担连带责任起诉状的内容应该明确清晰,希望小编为您提供的承担连带责任起诉状范本对您理解承担连带责任起诉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