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否超过经营范围为标准判断项目的真实性。在与对方商谈合作项,详细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
认清合同公证和见证的内容。一般而言,公证和见证的内容,只是可以证明策足重续至胶企操双方在合同上的签名是真实的;
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
对那些不熟悉的购货人,尽量避免收取其开出的“远期支票”对那些不熟末悉的购货人,尽量再北杀绍避免收取其开出的“远期支票”
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难免会签订相应的合同来保证自身的合法利益,但是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是比较容易遇到合同诈骗的。不过这类纠纷是可以通过我们事先预防从而尽可能避免的,那究竟如何才能预防合同诈骗的发生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应以是否超过经营范围为标准判断项目的真实性。
在与对方商谈合作项,详细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如果对方在合作项目中的行为,超出其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则对方的行为至少是违法的,应引起高度重视,必要时可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切忌脑子一热,一掷千金的行为。
二、认清合同公证和见证的内容。
一般而言,公证和见证的内容,只是可以证明双方在合同上的签名是真实的。签名的真实并不必然是合同本身内容的真实。因此,签订合同时应多留个心眼,不要轻易被合同外在形式所蒙蔽。
三、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
对于首次交易的对象,厂商们应通过查验身份证或前往工商局查询资料来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和单位行骗。
四、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
虽然不法分子想出了不少较为隐蔽的诈骗方法,但在实施过程中并非无迹可寻,这就需要商家们在交易过程中多几个心眼,注意一些反常现象,例如几次交易后突然增加交易量、交接货物时拖延时间、对方人员提供情况相互不符、频繁变换联系方式等等。最大限度避免出现人货分离的情况。不法分子想骗取货物,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想方设法让送货人与货物分离,在拖住送货人的同时,其同伙将货物暂时藏匿。所以,供货方在送货时,如未收到足够的货款,应避免人货分离,给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
五、充分利用政府职能部门及金融系统资源,及时核实用于抵押物品、票据的真实性。
在交易过程中,如果碰到对方以房产、货物、票据作为抵押的情况,应该尽快通过房产、银行等部门核实用来抵押物品的真实性及是否重复抵押,降低受骗几率。
六、对那些不熟悉的购货人,尽量避免收取其开出的“远期支票”。
因为利用“空头期票”实施诈骗是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他们往往利用支付货款的“档期”,转移货物后逃匿或者将货物销售一空后潜逃。
实践中如果能够比较好的做到上述几点的话,那么就大概能够预防合同诈骗的发生,这样也是在比较好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但要是你不幸还是遇到了相关纠纷的话,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要探索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进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