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自首属于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因此律师在为职务犯罪的被告进行辩护的时候,往往也会从这方面入手。但在此之前,我们要先知...
职务犯罪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职务犯罪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确定的)
今天先公布答案:职务犯罪煤展令周武河构中,“电话通知”不属于自动投案。
一、职务犯罪认
定自首有专门规定对于电话通知到案的情况,最早
来源于普通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为了节省警力,给嫌疑人一个机会,电话通知嫌疑人到公安机关说
明情况,后嫌疑人如
实交代犯罪事实。对于这种情况,目前最高法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但是
孔苏劳毫各地的司法文件已经将其扩大
放宽适用,一般认定为自动到案。
对于职务
犯罪案件,两高在2009年公布《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其
中对职务犯罪案件自首问题做了专门规定。
其中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久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
请画被的罪行两个要件。
同时规定
,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期间如实交代的,没有自动投案条件,不属于自首。
其实根据这四常个《意见》很好理解,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自动投案,关键在于正确理解
练继并最犯证投案行为的主动性和自愿性。除了投案时间、
良零哥山乎指片翻苦投案对象外,一般还要
注重两个问题:一个是犯罪分子本人的主动性
,二是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的控制之下。
职务犯罪不同于普通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涉及到的主要是贪贿犯罪和渎职犯罪,因此自愿性和主动性的界定也更加严格。
职务犯罪中
胶织家试讲裂,行为人的自愿性和主动性体现在未受到办案机
关(纪检部门、检察机关)的任何通知前,主第均言怎副解探专名武粒动、自愿地到办案机
关交待自己的问题,由办案机关处置。
而在接到办案机关的通知后再到指定地
点去交代问题的,缺乏到案的主动性,属于被动到案。
自首属于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因此律师在为职务犯罪的被告进行辩护的时候,往往也会从这方面入手。但在此之前,我们要先知道对职务犯罪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只有认定属于自首情节的,那么才能从轻、减轻处罚。
考察职务犯罪的处理,我们发现许多职务犯罪案件都事先经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再视案情决定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基本成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前置程序,根据这种规律,应把查办职务犯罪的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办案机关的范畴。行为人被纪委监察机关采取“调查谈话、调查措施”后,交代自己犯罪事实能否被认定为自首,值得研究。
认定职务犯罪行为人的自首,首先要领会刑事政策变化。自首制度演变发展过程中,刑事政策的脉络清晰可见。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基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侧重面在于宽;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基于规范自首在量刑中的作用,防止职务犯罪嫌疑人不规范的“法外开恩”,暗含严惩职务犯罪的味道;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加以细化。同时,要准确理解立法精神,严格区分自首界限。关键看行为人交代罪行是否具有主动性和自愿性。
自首必须符合两个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时涉及自首问题的下列常见情况,笔者认为可作如下处理:
1、主动投案交代自己罪行应认定为自首。行为人主动向属于办案机关的纪委监察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满足自动投案和如实交代自己两个要件,应认定为自首。
2、没受调查交代自己罪行应认定为自首。纪检监察机关事前掌握有关事实和证据,但行为人尚未受到调查谈话或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行为人经过教育主动交代自己犯罪事实的,鉴于行为人交代自己犯罪事实存在主动性和自愿性,应认定为自首。
3、交代不同种类罪行应认定为自首。行为人被他人举报,被纪委监察机关采取调查措施后,除交代被举报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掌握的犯罪事实,如果交代的罪行是同种罪行的,可视为坦白;如果交代的是不同罪行,可认定为自首。
4、交代查证不实之外罪行应认定为自首。行为人被举报后,举报内容经查证不属实,被采取调查措施的行为人主动交代了不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的。《意见》规定“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应认定为自首”,现在行为人被举报内容查证不属实,就是不存在违法行为,此时向办案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
5、交代没达追诉标准罪行之外罪行应认定为自首。行为人被举报后,根据举报内容经查证的数额没有达到犯罪的追诉标准,被采取调查措施的行为人主动交代不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没有达到犯罪追诉标准是不认为犯罪的。此时行为人向办案机关交代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
关于对职务犯罪自首的认定,一般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即上文中介绍到的自动投案和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而具体哪些行为属于职务犯罪自首的,要探索小编也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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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职务犯罪认定自首立功的意见
答: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动投案。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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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自首的认定,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最高法《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共有以下情况可认定为“自动投案”:(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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