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自首应当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吗

2024-06-19 18:22:37 作者:人总要靠自己
导读:特别自首应当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吗(特别自首供述同种罪名)法律分析:供述同种毫速空光待际作洋罪行是否构成自首这个问题目光妈练任...

特别自首应当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吗(特别自首供述同种罪名)

法律分析:供述同种毫速空光待际作洋罪行是否构成自首这个问题目光妈练任压死花品前没有明确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到管扩永免冷我及混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着饭让新减号赶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门南朝海百丝酒触村,以自首论;属同种罪行的,则以坦白论。但是,具体适用这一规定时仍血属时著所自族时有争议,焦点在于行为人供顶斤述的罪行与判决已确定或雨围者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是同种罪行的,应否认定为自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钱菜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据探自叶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自首想必大家通过网络、电视剧都比较熟悉,那么对于特别自首,大家是否了解呢?特别自首应当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吗?特别自首又有哪些特点呢?为了帮助大家更清楚的了解这方面内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特别自首的相关知识。

一、特别自首应当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吗?

犯罪分子特别自首,肯定应该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争取减轻处罚。

二、特别自首的特点

1、特别自首的主体要件

特别自首的主体,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谓被采取强制措施,是指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采取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正在被执行所判刑罚的罪犯。除所规定的三种人以外的犯罪分子,不能成立特别自首。

2、特别自首的客观要件

成立特别自首,除了主体要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外,还必须符合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一实质性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 第二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可以看出,特别自首的实质条件存在以下问题:

(1)“司法机关”的外延。

司法机关一般指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但特别自首中的司法机关外延不够明确,并不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向全国任一个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都构成特别自首。因此,特别自首的司法机关外延必须加以限定。笔者认为:特别自首中的司法机关应限定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在地的基层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宜。

(2)“还未掌握”的含义。

“还未掌握”是“掌握”的反义词,所谓掌握是指凡侦查机关依据现有的线索和证据足以确定该人就是某案的犯罪嫌疑人时,即为罪行已被掌握,除此之外,全为“还未掌握”。根据这一定义,有学者将“还未掌握”分为三个程度:其一,司法机关尚不知道犯罪发生;其二,司法机关虽然知道犯罪发生,但不知道犯罪人是谁;其三,司法机关已知道犯罪发生,并已有个别线索或证据使司法机关对该人产生怀疑,但还不足以据此将其确定为该罪行的犯罪嫌疑人。

(3)“其他罪行”的理解

上述司法解释将特别自首中的“其他罪行”限定为“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由此可见,司法实践中,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只能供述被司法机关已掌握或判决确定的罪行的异种罪行。司法解释作出如此规定,大概是与刑法中的数罪并罚规定相协调。但在理论界,如何理解“其他罪行”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本人其他罪行是指犯罪分子本人的除司法机关掌握以外的不是同一性质的犯罪;第二种观点认为,在审判过程中,特别自首的本人其他罪行是指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异种罪行;在服刑过程中,特别自首的本人其他罪行既包括异种罪行,也包括同种罪行。第三种观点认为,其他罪行,既包括与被指控的犯罪性质不同的异种罪行,也包括与被指控的犯罪性质相同的同种罪行。

上文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特别自首的相关知识,从中我们可以得出“对于特别自首应当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吗?”的答案是肯定的,犯罪分子应该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才能争取司法机关的从轻处罚。要成立特别自首主体要件和客观要件都是不可缺少的,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也可以自行查询资料,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要探索西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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