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值断维置温析:醉酒驾驶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醉驾可构成危险驾驶罪,而危险驾驶罪侵害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即公共安全,因此该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之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缩激干宗主着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先事式命圆红站连刻个(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松注来损快祖愿营艺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知道再多的道歉也弥补不了对你们的伤害。如果我有走出监狱的那天,希望能够用余生来弥补……”成都城东“12·14”4死1伤特大车祸的肇事者孙*铭,站在法庭上向旁听席上的受害人家属鞠了3个躬。昨天,被指控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孙*铭,在成都中院接受审判。4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现场旁听席低泣肇事者泣不成声
昨日上午10点,成都中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大部分旁听者是受害人家属,此外还有成都几十位市人大代表受邀旁听。
10点30分,戴着黑色边框眼镜的孙*铭被押进法庭。相比半年前案发时,孙*铭显得苍老了不少。旁听席上顿时传来低泣声,一位70多岁的老人靠在椅子上,双手微微颤抖。
庭审刚开始,孙*铭就说:“我想对受害人家属道歉!”审判长说:“想对受害人家属说的话,留在最后陈述阶段。”
孙*铭说,他原本是个非常谨慎的人,案发当天,父母来了成都,为了“绷面子”,尽管喝醉了酒,他还是亲自开车送父母去火车北站。“我对不起大家……”孙*铭泣不成声,审判长说:“控制一下你的情绪。”
陈述肇事者鞠躬受害人家属不接受
公诉方出示的证据中,有事发现场的照片。当大屏幕再现当时的惨景时,孙*铭一直深深埋着脑袋。面对公诉人的提问,他一直说记不清撞人时的情况了,事后是警察告诉他当时发生的情况。
由于展示孙*铭在市区内高速狂奔的监控录像不够清晰,公诉方专门制作了三维动画还原肇事车的行驶轨迹,每小时130公里的速度让人看起来胆战心惊。
随后,控辩双方围绕相关问题当庭展开辩论。
下午3点,孙*铭向法庭进行最后陈述说:“我愿意接受任何惩罚,希望我接受了惩罚能够减轻你们的痛苦。说再多的后悔都没有意义,我一辈子也还不清欠下的血债。如果我还有走出监狱的机会,请允许我用余生弥补对你们的伤害……”
孙*铭转过身子,向着旁听席上鞠了3个躬,旁听席上再次传来哭声。但受害人的家属后来说,不会接受孙*铭的道歉。“这不是道歉能够解决问题的,4条人命啊!”
控辩交锋
定罪关键:故意?过失?
法庭上,控辩双方始终围绕着“故意”还是“过失”展开辩论,孙*铭到底是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犯交通肇事罪,这两点是重要构成要件。
公诉人说:孙*铭从四方阁到火车北站再到案发前,他开的车没有闯红灯,没有超速,但撞上比*迪之后就立马加速逃逸。这说明,孙是经过思考之后做出的选择,具有主观故意,他的行为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后果,孙用危险方法危害了公共安全,无视他人的生命,应该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铭的辩护律师、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红说:孙*铭的行为只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133条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无
驾驶资格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应该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孙*铭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特点。由于孙肇事后逃逸,属于加重情节。孙*铭对自己的驾驶技术过于信任,以为醉酒后也能控制,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他并不希望惨剧发生,不具有主观故意性。尽管孙*铭醉酒驾车,但不一定醉酒驾车就会危及不特定人的安全,因此不应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诉人说(打断了辩护律师的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需以危害结果发生的程度作为定案的前置条件,如果认为“4死1重伤”的社会危害性不够大,那要多少条人命才够?只要对危险持放任态度,就应该构成犯罪。
民事赔偿
受害人家属准备索赔100余万
昨日下午,死者张*全的儿子张*宇出现在旁听席上。他眼睛红肿,说简直不知道这半年以来是怎么过的。“我25岁了,以为能让爸妈享福了,哪晓得……”
伤者代*秀的儿子韩*杰说,他妈妈受伤后神志出现问题,躺在床上一直不能动弹,生活无法自理。
孙*铭的父母昨日没有前来旁听,这让孙*铭有些失望。他本想在法庭上委托律师向父母转达几句话,但审判长认为跟法庭无关,没有答应他的要求。记者试图联系孙*铭的父亲,但他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5位受害人的家属向法院申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准备索赔100余万元。民事部分原本计划与刑事部分一同审理,但因故推迟。
庭审花絮
法警“掩护”辩护律师脱身
中午休庭时,受害人的家属情绪失控,指着孙*铭的辩护律师进行语言攻击,说他们不应该为孙*铭辩护。死者张*全的姐姐哭得像泪人似的说:“律师体会不到我们失去亲人的痛苦。”审判长走到旁听席上安慰他们说:“你们稳定一下情绪,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律师是在履行职责。法院会根据事实依法判决。”
下午庭审结束后,孙*铭被法警带走。孙*铭的辩护律师再一次成为焦点。死者金亚民的儿子试图冲进审判席跟律师“理论”,法警赶紧把他拦住。两位律师收拾好东西,本来准备从正门离开的,但面对众多“虎视眈眈”的受害人家属,他们不得不在一位法警的“掩护”下从另外一道门离开。
王-鑫记者李寰
新闻回放
成龙路特大车祸
去年12月14日下午,在成都成龙路,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肇事逃逸、逆行,“道法”规定的几项重大交通违法行为,29岁的司机孙*铭全犯了。
当天下午5点,孙*铭驾车由成龙路向龙泉驿区方向出城。行至蓝谷地路口时,与正常行驶的一辆比*迪车追尾。孙*铭随即驾车离开现场。逃逸中,孙*铭驾车行至卓锦城路段越过中心线,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奔奔车相撞,奔奔车失控后冲向左侧绿化带。随后,孙*铭的车又与奔奔车后面的奥-拓车相撞,接着又与一辆蒙*欧车发生擦挂,再与一辆qq车相撞。孙*铭开车先后与5辆正常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2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