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

2024-06-19 08:31:44 作者:好男人@老婆造
导读: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就股东事项,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 股东名册(Stock transfer books),是指由公司置备的,记载股东个人信息和股...

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就股东事项,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

股东名册(Stock transfer books),是指由公司置备的,记载股东个人信息和股权信息的法定簿册。股权具有可转让性。而股权转让又是在公司之外的广大投资者中间进行的,公司根本无法确切地知道其在某个时间点上来自的真实股东是谁。尽管如此,公司仍然需要确定股东名单,因为公司必须向股东发放股息、派发新股或者通知召开股东大会。于是,作为静态的把握股东的方法,股东名册这种技术性的制度般进衣少能握应运而生。



6、发行附强制转换条件的股份时,第175条第二款第四项之6所列的事项。

(四)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二、各股东之股数及其股票号数。

三、发给股票之年、月、日。四、发行无记名股票者,应记载其股数、号数及发行之年、月、日。五、发行特别股者,并应注明特别种类字样。”

中国台湾《公司法》

中国《公司法》

例如《日本商法典》第223条第一项规定:“董事须制作股东名册,并记载或者下列事项:

5、发行附转换预约权股票时,第175条第二款第四项之5所列的事项;

4、各股份取得的日期;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鉴于《公司法修改稿》第165条保留了现行公司法第135 条的规定,即“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的股票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票,另行作出规定。”而该条规定按照学者解释,实际上应当就是特别股的规定,只是没有明确概念而已。从立法的科学性出发,虽然国务院还没有规定“其他种类的股票”,但是公司法修改应该在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中对“其他种类的股票”预先作出规定,以求完备。另外,在公司法律实践中,股东名册一般还须记载股权质权、股权信托等事项,而这些事项的记载又是理论上没有任何争议的,实践中也是必须的。因此,公司法修改中应该在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中增加:“其他与股东权益有关的事项”。这样实践中的一些做法才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3、就各股东持有的股份发行股票时,其股票的编号;

2、各股东持有的股份的种类及数量;

中国

1、董事的姓名及住所;

中国台湾《公司法》第169 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名簿应编号记载左列事项:

一、各股东之本名或名称、住所或居所。

《日本商法典》

各国公司法都对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做了规定,且各国的规定基本相同。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由上可见,中国公司法关于股东名册记载事项的规定与其他国家公司法的规定基本相同,但也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主要是中国没有对特别股作出规定。


今日解答:
探索用户ID:49982
股东名册应该有哪些内容 答:法律分析: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热点网友: 聊城杨律师 点赞
探索用户ID:53626
...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当记载的事项有()。 问:A.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B.股东的住所 C.股东的出资额 D.出资证明书编号 答: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②股东的出资额。③出资证明书编号。
热点网友: 考试资料网 点赞
探索用户ID:60709
股东名册的其他信息 答:三、发给股票之年、月、日。四、发行无记名股票者,应记载其股数、号数及发行之年、月、日。五、发行特别股者,并应注明特别种类字样。”中国《公司法》中国《公司法》第33条和第134条也对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作了规定。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
热点网友: 飞兲12209 点赞
探索用户ID:90381
股东名册中应当记载哪些内容 答: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在制作股东名册时,要求记载事项必须准确。真实,不得有虚假记载。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 股东权利 。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
热点网友: DARG359 点赞
探索用户ID:68006
股权登记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热点网友: 爱笑的dorami 点赞
探索用户ID:69959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的是( )。 问:A.股票发行日期 B.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C.股东的姓名 D.股东所持股份数 答:A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各股东所持股份数。(3)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4)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这里的数量是指公司自己发行的数量,不是股东所持有的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热点网友: 考试资料网 点赞
精彩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