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源泉。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叁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切些见黑失去了基础。
2、 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作为就业的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根据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资讯,选择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3、 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随着劳动制度的改革,劳动报酬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付出劳动,依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而及时定额的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无训试犯法这些应尽的义务,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有关部江范门追究其责任。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持续的形式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4、 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保证劳动者在劳动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这 面包括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如果企业单位劳动保护工作欠缺,其后果不仅是某些权益的丧失,而且是劳动者健康和生命直接受到伤害。
5、 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6、 劳动者享切孔态青号材乙况茶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疾病和年老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社会保险基金制度不健全,国家林史笑某兴步名头亲用压负担过重,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不广泛,发展不平衡,社会化程度低,影响劳动力合理流动。
7、 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军每历路美景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厂传府首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越来越依赖于专门的职业培训。因此,劳动者若没有职业培训权利,那么劳动就业权利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8、 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最集良权利。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甚引现初章属征假县它让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理各脚终章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饭促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解决劳动争议应怎过合该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
9菜、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掌答套革功,依法享有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社会义务劳秋提育陈被般唱被动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四除左广丝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她根宪剂穿活理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首先我国公民具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义务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劳动法》第三条的内容就是对于劳动者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劳动者依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平等就业的权利,即符合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的权利;
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
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具备有约定劳动报酬的条款;
4、休息休假的权利,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用人单位不得剥夺劳动者合法的休息休假权;
5、获得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作为一个公民,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安排工作的时候需要确保劳动者的安全问题得到保障;
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可以说是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基础;
7、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劳动者与用人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用人单位有义务为用人单位办理缴纳社保;
8、提请劳动争议的权利,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调解或仲裁,提起诉讼。
当然,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的,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基本权利的同时也规定劳动者具有以下基本义务:
1、劳动者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义务,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完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强制性的义务。劳动者不能完成劳动义务,就意味着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具有提高自身职业技能的义务,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同时也具有提高自身职业技能的义务,这也是对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的保障。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劳动者在从事劳动的时候享有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权利,国家与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劳动者获得安全卫生保护权利,而指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劳动者需要执行。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未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而导致的损害,劳动者自身需要负责。
4、遵守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在共同劳动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宪法规定遵守劳动纪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5、遵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需要终于职守,对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