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是针对诉讼保全过程中的风险而设立的一种保险,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担保以及承担赔偿责任等等。但是许多对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还不是很了解。要探索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费率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费率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费率是由保险公司确定,费率的构成包括了
1、纯保险费率:保险额损失率 稳定系数:(保险额损失率=保险赔款总额费率/总保险金额×1000‰)
2、附加费率:(保险业务经营的各项费用 适当的利润)/纯保险收入总额
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费率的定价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二、确定费率的原则
保险人在厘定费率时要贯彻权利与义务相等的原则,具体而言,厘订保险费率的基本原则为充分、公平、合理、稳定灵活以及促进防损原则。
1、充分性原则
指所收取的保险费足以支付保险金的赔付及合理的营业费用、税收和公司的预期利润,充分性原则的核心是保证保险人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2、公平性原则
指一方面保费收入必须与预期的支付相对称;另—方面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保费应与其所获得的保险权利相一致,保费的多寡应与保险的种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等相对称,风险性质相同的被保险人应承担相同的保险费率,风险性质不同的被保险人,则应承担有差别的保险费率。
3、合理性原则
指保险费率应尽可能合理,不可因保险费率过高而使保险人获得超额利润。
4、稳定灵活原则
指保险费率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以保证保险公司的信誉;同时,也要随着风险的变化、保险责任的变化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5、促进防损原则
指保险费率的制定有利于促进被保险人加强防灾防损,对防灾工作做得好的被保险人降低其费率;对无损或损失少的被保险人,实行优惠费率;而对防灾防损工作做得差的被保险人实行高费率或续保加费。
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的优势
1、有利于案件审理和当事人利益保护。诉讼财产保全中,因保全申请人无法提供货币、实物财产进行担保或进行财产保全的时限较为紧迫,无法完成保全手续造成保全不能而我又损申请人利益的情形时有发生,增加了当事人与法院摩擦,也不利于案件合法公正解决。诉讼保全引入保险担保机制,由申请人出具其与有资质保险公司签订的担保保险个痛,保险公司承担诉讼保全担保,对解决申请人无担保财产困境和保护当事人利益有积极意义。
2、对当事人而言保险人担保又担责成为亮点。诉讼保全引入保险机制,一方面为申请人申请诉讼保全提供担保。被申请人的财产得以保全为后期执行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若申请人败诉后,被申请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申请人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承担。既能赔付被申请人损失也避免申请人财产损失,这是担保公司不具备的功能。
3、对法院而言,增加了控制风险手段。法院作为居中的裁判者,对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必须予以保护。诉讼保全中,申请人败诉以后被申请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是否都能够得到赔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都需要承担一定的保全风险。诉讼败犬引入保险机制,以保险手段则可以帮助司法有效地控制这种风险。
4、有效消除担保公司担保形式的缺陷。担保公司保证担保费率较高、申请人承担败诉损失风险、担保公司灿在破产倒闭风险、担保公司无法参与异地案件担保等都增加了诉讼保全的难度和风险。而诉讼保全引入保险机制,在保单设计上就已经限制了上述风险的发生,即保险费率低于担保公司保证担保费率,保单中不设受限免责条款且增加了不可抗辩条件,因财产保全造成被申请人的损失,保险人应不可抗辩的相被申请人承担保险责任,对被申请人现行赔付。同时约定保单中不得退保从而避免保险人中途退保行为的发生。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费率不是固定不变的,有一定的计算标准,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疑问的话,请您来电咨询要探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