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一、行为人实施了 侵害名誉权 的行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以作为的方式呈现:包括侮辱(以暴力、语言、文字、州州脊态度等方式故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诽谤(通过向第三者传播虚假事实而致使他人社会评价降低,非法损害他人名誉)本弱般阳些至友药首、文学作品适用素材不当、新闻批评和文艺批评失当、无证据而错告或诬告等形式。 二、受害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事实。就 名誉权侵权 而言,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包括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精神损害及附带性的财产损失册渗。 三、因果关系。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可能带来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精神作静表确急损害、附带性财产损失等三种后果探协渐车货坚之。一般直接推定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钢每喜验效盾胞许帮喜计降低与侵权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受害人无需承担举证责任,但也需根据具承体案情进行分析。 四、行为人有过错。名誉权侵权案件采用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即过错原则(包括 故意和过失 ),在过错程度的要求上存在着一般公民与公众人物的区别,侵害一般公民的名誉权,只要行为人有过错即构成侵权主观要件。对于公职人员或社会公众人物名誉权的侵害,则要求行为人主观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客兴喜茶却持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考尽孔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弱某雷历委改沙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迹碧。 名誉是对民事主缺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来列斗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略损秋府千是零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当事人以转载者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六、新闻单位报道国家机关的公开的文书和职权行为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是否认定为构成侵权?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七、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权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二)因被动接受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八、因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爱滋病等病情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擅自公开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爱滋病等病情,致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
医疗卫生单位向患者或其家属通报病情,不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
十、因名誉权受到侵害使生产、经营、销售遭受损失予以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如何确定?
因名誉权受到侵害使生产、经营、销售遭受损失予以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以按照确因侵权而造成客户退货、解除合同等损失程度来适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