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社会,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或者多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的作用在于将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下来,同样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专利许可合同,当然也会发生一些纠纷,那么专利许可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专利合同纠纷
主要是指在专利申请权转让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技术中介服务合同中各方当事人就权利义务的履行和合同条款的解释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二、专利合同纠纷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条列举了16类专利纠纷。其中,第3项属于《规定》的专利合同纠纷;第1、2、4、5、6、7、9属于权属、侵权纠纷,见《规定》第143条;第8项涉及临时措施,见《规定》第339条和第340条;第10~15项属于行政纠纷。[5] 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合同相关的规定是《专利法》[6] 第10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7] 第14条,《合同法》第34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8] 第22~2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7条。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相关的规定是《专利法》第12条、第47条、第54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5条,《合同法》第18章第3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部分。
专利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
专利申请权转让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这类专利合同纠纷是在专利申请权转让或者专利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引起这类纠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在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的有关权利转让的合同可能无效,从而给受让人造成损失,引起纠纷。②没有取得共同申请人或者共同专利权人的同意,单独将权利转让引起的纠纷。③专利权已经失效(自动放弃或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原专利权人没有及时通知受让人,从而引起纠纷。④由于双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而引起的纠纷。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属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对纠纷的解决可直接按照《合同法》[2] 中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处理。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指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因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产生的纠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也属于技术转让合同,对有关纠纷的处理也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专利技术中介合同纠纷专利技术中介合同属于技术服务合同的一种,它是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咨询机构、技术市场及个人为传递技术情报信息,组织工业化、商品化生产,促使专利权人和实施单位订立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可以是专利供应方和专利需求方与中介方共同签订,或由供、需双方分别与中介方单独签订。合同建立在供、需双方对中介方绝对信任的基础上,自愿通过中介机构实施。中介服务合同纠纷是供、需双方与中介方发生的纠纷,应按技术服务合同来规范各自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与专利代理合同相关的规定是《专利法》第19条和《专利代理条例》。
首先需要明确地告诉大家在我国专利许可合同发生纠纷之后在法律上确实有明确的规定,其次专利许可如果发生合同上的纠纷存在着行政上的法律适用以及民事上侵权法律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