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024-06-22 11:16:56 作者:红色高跟鞋丶
导读:非法用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非法用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非法用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非法用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非法用工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必然联系。有无劳动关系是一回事,单位是否非法用工又是另外一回事。

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班某与砖厂虽未订立劳动合同,但砖厂雇用班某到厂内做工,双方的关系是事实劳动关系,班某属工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的情况下雇用工人从事生产劳动属非法用工,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亡的,由该企业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本案砖厂在依法备案和取得营业执照之前便雇用了班某,应属于非法用工。班某为四级伤残,根据该条例规定,应由砖厂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统筹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每月1825元)总数21900元赔偿10倍为219000元。另外,班某在住院5天后主动要求出院,且不按医生建议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而是擅自请土医治疗,有延误治疗时间和放弃治疗的行为,对自己的伤残后果应承担过错责任。法院遂确定由班某自行承担50%的过错责任,即由页*砖厂负责赔偿班某各种费用111556.30元。据此,扣除原班某已领的6000元,法院判决由页*砖厂一次性赔偿因非法雇用班某工伤的损失105556.30元。

2007年12月5日,班某在工作中被机器皮带绞断右臂。当天被送到那坡县人民医院救治,5天后即2008年12月9日,班某要求出院,并与砖厂口头达成协议,由砖厂一次性赔偿各种费用6000元,往后如有病变由班某自行负责。领款后班某办理了出院手续。出院时,按医生建议,应到上一级医院继续治疗,但班某出院后没有按医生建议到上级医院治疗,而是在家请土医治疗。一个月后,班某右臂病变,其到那坡县民族医院住院治疗10天。后经那坡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确定为工伤,2008年6月26日,百色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班某工伤劳

9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企业非法用工出事故纠纷案,判决企业赔偿受伤职工10万余元。

那坡县德*乡岩北页*砖厂(以下简称页*砖厂)是一家个体企业。该企业于2007年4月5日与德-隆乡人民政府达成建厂用地协议,2007年6月6日那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预先核准该厂名称、投资额和投资比例。2008年2月28日,该厂向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备案,2008年7月28日取得营业执照。而在这之前的2007年11月下旬,页*砖厂即雇用工人班某为其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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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经营的劳动者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答:一种意见认为,非法用工主体不能构成合法的用人单位,其与所雇人员之间不能构成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因此这种关系不受劳动法律调整;另一种意见则认为,非法用工关系本质上仍然是劳动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虽然非法用工主体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因主体违反法律规定而不能成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但这种关系仍受...
参与用户: 呼拉圈enter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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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法律规定 答:(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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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吗? 答: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理论界曾经存在过争议,但在审判实践中我国事实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如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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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没签劳动合同。在小包工头手下干活。算不算工伤? 答:在小包工头手下干活受伤了算工伤,工人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受伤的,可以办理工伤认定。工人住院治疗期间可以休病假,报销部分医保项目中的费用。对于下班途中受伤能认定工伤的,应当是遭遇交通事故,并且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法律分析工人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受伤的的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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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 事实劳动关系 答: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或者称间接劳动关系。因为他既有劳务关系民事属性,也有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一般而言,《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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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能签劳务合同吗 答:”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相应的工作保险待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无效,但用人单位仍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劳动合同的种类及劳动合同订立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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