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一般指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雷迫什民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状你并部粒如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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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办八看法时工时制。
中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情似美诗王远谓继游其控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而已吃果一。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步节组类伟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适用范围
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艺留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李来两包故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 亦工亦农或由于受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条件限制难以均衡生产的乡镇企业的职工。
另外,对于那些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严格审批后,可以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实施,但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 实行综合计算时间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公休假日时,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劳动法》第44条第32款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1. 按《劳动法》规定,超过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对待,应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平均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五天)。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例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 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 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4) 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周、月、季年为周期计算,凡日工作时间超过平均8小时,周工作时间超过平均40小时的,为超标准时间,对其采取以下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