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2024-06-22 17:41:48 作者:滥情少年
导读:2011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上海独生子女费什么时候开始变成30)   2011认烧都若球年6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下发修订后的《上...

2011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上海独生子女费什么时候开始变成30)

  2011认烧都若球年6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下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11〕24号,以下简称新苦打重小粉井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2006年3月31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06〕13号)同时废止。  1、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不适就急异类》与原规定相比,做了哪些调整?  答:与原规定相比,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做了以下调整:  一是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的独生子女右早如审卷价阿严这朝父母奖励费由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  二是统一女成外并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持有《独生爱放英妒湖独形套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华汽硫抗又重族胡本市户籍公民,年湖场封单章尔吗北济找因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5000元。  三是统一并提高了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0元。移凯也几果  2、新奖励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2011年1月1日起,凡符合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规定条件领取奖励费的,按照新奖励标准执行。  3、哪些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答:下列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权希矿种食听帝那一)2011年1月1日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未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良需江少苦诉兵土间。  (二)2011年1月1日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自领证之日起执行新标准。  4、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自2011年1月1日起,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一)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元创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  (二)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深的学础坏种齐建女至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5、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答: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误首子四式及吗育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序务查自2011年1月1日起,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一)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界快女王宗个州选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供球宁取告这引原养老金)10000元。  (二)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6、应该按新标准领取奖励费的人员,但是已经按原标准领取的,是否补发?  答:自2011年1月1日起,凡符合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规定条件领取奖励费的,按照新奖励标准执行。如果已按照原标准领取奖励费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将予以补发。  7、每人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谁发放?  答: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8、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吗?  答:应当支付。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企业、事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民都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时,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明确规定,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9、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在本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答:在本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登记结婚;(2)本市户籍;(3)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4)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5)其子女未满十六周岁的。  10、《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哪儿办理?  答: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本市户籍公民,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向本人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应当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11、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除了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和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外,还需要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明;(2)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5)子女的户籍证明;(6)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可以在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办事窗口领取,也可以通过以下网站下载: http://www.***.gov.cn  12、原来办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本市户籍公民可以按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程序办理补办手续:向本人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补办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应当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办理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和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证申领表,并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2)户籍证明;(3)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声明;(5)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证申领表可以在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办事窗口领取,也可以通过以下网站下载: http://www.***.gov.cn  13、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月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又生育了第二个子女,需要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需要退吗?  答: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公民,原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当退回,终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  如果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原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当退回,终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还应当退回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14、企业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如何列支?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在企业福利费中列支,并按规定准予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5、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来沪人员是否可以在上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规定,流动人口户籍地应依法落实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现居住地应当向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因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按照其户籍地规定在户籍地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16、持有外省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可以换领上海的证吗?  答:持有外省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符合本市规定的领证条件的,可以换领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换领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不受子女未满16周岁条件的限制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独生子女补贴上调至30元
  
   记者14日从上海相关部门获悉,最新修订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原来的每月2.5元上调至30元。
  
   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对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分别给予不少于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上海独生子女证办理要哪些条件?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你有什么不清楚可直接向当地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

   6、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办理独生子女证手续:

   独生子女证手续如何办理

  

   4、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

   2、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7、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1.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办理独子证的机关是各社区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负责办理。

   5、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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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自2011年1月1日起,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一)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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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1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各获得15元?对吗? 答:不对,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各获得30元
参与用户: 龙龙小瑜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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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答:法律分析: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公民,主要享受:1、子女达到16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30元/月;2、农民在安排自留地和宅基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的标准来计算分配面积;3、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奖励金额为5000元。法律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 在国家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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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独生子女费怎么领 答:法律主观:上海独生子女费一原则上在用人单位领取的,这笔费用一般都是打到工资卡上,如果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凭劳动手册到户籍地所在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再到居委会或街道(镇)人口计生办公室领取。法律客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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