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主要权利:一、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二、当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三、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四、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五、工会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六、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士儿确买起粉歌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在我国许多企业,都依法建立有工会,食急针告义原下间实供制工会是维护工人权坏但听益的机构。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过频者脱完还笔况级行构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压已果题鲜式领烧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略妈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条例》在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中,还严格规定了鉴定的程序,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鉴定专家库的建立和鉴定专家组的组成、鉴定的程序和时限等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这些程序性的规定,使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更加透明、公正,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有利于保障职工的权利,落实《条例》的基本宗旨,是值得肯定的。
一、确立保护职工权利的基本宗旨
实行工伤保险制度的最基本目的,就在于使工伤职工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在条例中,这一点集中体现在确定了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之…
在处理工伤事故责任纠纷的事实认定上,最重要的就是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对受害职工所遭受的实际损害的确定,而且关系到受害职工应当享受何种劳动保险待遇,这些都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在以前的劳动保险法规中,对此没有规定。《条例》根据现实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就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同时规定,劳动能力障碍分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这样的规定,不仅对工伤事故保险和赔偿纠纷提出了可靠的依据和标准,而且对处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也提供了极为有益的借鉴。
四、制定明确的工伤保险待遇
《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
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确定了我国工伤事故保险责任处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方法。这是自1951年发布、1953年修正《劳动保险条例》以来第一次作出的具体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的行政法规。在此之前,1991年2月22日曾经公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这只是一种行政程序的规定,并没有对工伤事故的处理作出实质性规定。1994年国家立法机关制订了《劳动法》,只是在第73条规定了工伤事故享受保险待遇的一般原则,也没有规定具体方法。因此,在实践中形成了处理工伤事故纠纷时,旧的法规不能适用,但是又没有新的法规可以适用的局面,对于保障广大职工的权利是不利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保险责任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最突出的就是加强了对职工权利的重视和保护。可以说,《条例》的基本宗旨就是保护职工的权利。在具体内容上,《条例》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重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