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描述的不是太清楚。这里面给您详细解了那应转断劳若须皮序束答。
伤残鉴定和工伤认定是两部分,一般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的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单位申报的话,需要在3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个人申报的话,需要在1年内。
认定时间:事实清楚明确的应在15日内作出认定,最长不应超过60日。
伤残鉴定时间及等级:
伤残鉴定时间一般看职粒液块广简游乙工伤职工的伤情,伤情稳定后(比如骨折出院后2~3个月后),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在6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延期最长不得超过60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共分10伤残等级,1级最重,10级最轻。不同级别有不同的待遇标准。详情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条款: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先等因居内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弦律征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刑度亮低服末让难识参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与婷席娘杂落规南素厚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时主派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唱副养犯随凯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叫于般括千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续凯动黄等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通茶商药免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坏原席交处使氧均石体子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木延特然谓感鲜冷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艺级甚部石艺西使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批阿作她设装处感员换场日内作出劳动能力耐甚常蒸精原又府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关于伤残等级待遇条款: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2006) GB/T16180-2006 这是最新职工工伤鉴定标准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分级原则 6 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 附录A(规范性附录)判定基准的补充 附录B(规范性附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附录C(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损害、功能障碍与残疾”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 什么是一级伤残?什么情况可评定为一级伤残?
根据新的2006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下列73种情况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可以评定为六级伤残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三肢瘫肌力4级 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5)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6)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 7)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8)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9)不完全性失语 10)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11)面部瘢痕或植皮≥1/3 12)全身瘢痕面积≥40% 13)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14)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
根据新的2006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下列43种情况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 cm2或三处以上≥1 cm2的瘢痕 什么是十级伤残?什么情况可评定为十级伤残?
根据新的2006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下列73种情况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可以评定为五级伤残: 1)癫痛中度 2)四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7)完全运动性失语 8)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 9)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11)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12)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 什么是六级伤残?什么情况可评定为六级伤残?
根据新的2006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下列24种情况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可以评定为一级伤残: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根据新的2006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下列42种情况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可以评定为二级伤残: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 14)双膝、…… 什么是三级伤残?什么情况可评定为三级伤残?
根据新的2006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下列57种情况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可以评定为四级伤残: 1)中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单肢瘫肌力≤2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 6)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 7)面部中度毁容 8)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10)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11)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12)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 什么是五级伤残?什么情况可评定为五级伤残?
根据新的2006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下列49种情况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可以评定为三级伤残: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重度癫痫 4)偏瘫肌力3级 5)截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 7)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8)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者 9)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10)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 1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什么是四级伤残?什么情况可评定为四级伤残?
根据新的2006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下列54种情况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趾外,余3~4指…… 同样残情,伤残等级鉴定为何不一?
什么是九级伤残?什么情况可评定为九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