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刑是古代专门用来惩罚女性囚犯的一种刑罚。妇女刑包括许多刑罚,包括烙印、缝阴、接铜阳、骑木驴、破身等,对女性囚犯的伤害非常严重。许多女囚犯死于如此残忍的惩罚,让我们来看看什么是妇女刑。
烙印是最古老的酷刑之一。早在中国殷商时代,纣王和他的宠妃就发明了一种名字“炮烙”刑法,即将被刑人赤身裸体绑在用炭火烧红的铜柱上。当然,“炮烙”毕竟是极刑,只在治人死罪时。审讯人犯罪时,一般会脱下受刑人的衣服,然后把烧红的炭块放在身上,或者用烧红的铁条烫伤犯人的身体。现代法西斯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仅刑具种类繁多,而且手段更加残酷。
一种针对“偷情女”私刑。被罚女子被迫赤裸裸地绑在门板上,然后用猪血浸泡一团金丝线,穿在针上,使女子的大阴唇一针一针地缝合,使其终身无法结婚。
一种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赤裸裸的受刑女子被绑在梁柱上,双腿分开下面放一个熊熊的炉子,炉子上放一个可移动的铜阳具。打手一踩踏板,铜阳具就飙升,戳到女人的阴部。所以一踩一放,铜阳具一伸一缩,女人被它烫伤,痛苦。
站砖是一种专门针对女犯的妇刑。方法是去掉缠脚女子的鞋子和布,让她赤脚站砖。古代女性几乎都要缠脚。缠脚后骨头畸形,不穿鞋不裹脚根本站不起来。人站起来不到半个小时,会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很重,脚有点撑不住。过了一会儿,他们会觉得自己的身体有几百斤。过了一会儿,两只脚发酸发抖,身体开始歪斜,但两边都有衙役。站了一段时间,尿失禁,直到放下,人们立即倒在地上,不能走路。
对女的宫刑始于秦汉。惩罚的方式是用木槌击中妇女的腹部,人为地导致子宫脱垂。这是一种对淫秽罪犯的妇女刑。这种惩罚也太残忍和血腥了。经过这项刑法的人基本上不可能生育。
一种对处女的酷刑。在古代,一些坏官员为了自己的目的强行破坏了处女的身体。要么指示凶猛的男性罪犯或下属强迫他们J、轮奸女犯,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剥掉衣裤,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鼓捣几下,使女犯处女膜破裂。是女子宫刑中最为不正常的一种。
在古代妇女的刑罚中,大多数都反映了创造刑罚的人的性异常心理,其中大部分是对妇女生殖器官的痛苦折磨。如果铁裙的刑罚加上这个刑罚,估计……尤其是流传已久的骑木驴刑,既残忍又恶心。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性。据说汉代有一个黄爱玉通奸杀死了她的本夫“骑木驴”而死的。
悬吊刑是妇刑中比较残忍的一种,悬吊刑也分为多种,如:吊乳头、吊半边猪、倒金钟等,都是对犯罪妇女的残酷刑法。
1.吊乳头:这是专门用来惩罚女犯的,就是用绳子绑两个乳头,把女犯吊在空中,只让两个脚趾落地。
2.吊半边猪:将女犯一侧手脚的拇指(拇指)绑在一起,然后吊起,将重物挂在另一侧手脚上。
3.吊鸭子福水:用绳子将女犯的脚绑在一起,头朝下倒挂,然后将身体浸泡在水中。当女犯窒息即将昏迷时,她会把它拉出水面。这样反复进行,被囚犯难以忍受。
4.倒挂金钟:用绳子把女犯的一只脚绑起来,然后把另一只脚和双手从后面绑在一起,让她的身体倒挂在空中。
还有,“椓”和“杙”原意是指拴牲畜的木撅子,根据说文解释为“以棍击伐”之意。“窍”,指女性下体。用这种木撅子破坏女性阴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去和他的王后阳城昭信残害了姬人陶望卿,王卿被迫投井而死。昭信不解恨,又叫人捞出她的尸体,“椓杙其阴中”。对死人来说还是这样,如果用在活人身上,其残酷程度绝不亚于阉割男人。
顾名思义,挖阴就是挖生殖器。男人割下生殖器,在“蚕室”呆上个月就能痊愈;女性被挖出生殖器,涉及体内许多重要器官。在古代相对落后的医疗条件下,这种惩罚极其残酷。受刑的女性经常死于死亡,因为她们的血流不止。此外,王夫之在《识小录》中中“于母剔除其筋,如制马等,使欲心消灭”这种方法破坏程度小,操作复杂,没有“庖丁解牛”那两次,恐怕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