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收礼罪是中国古代法典上最严厉的收礼

2022-08-04 14:58:57 作者:你一副窝囊废模样
导读:细说:中国历史上古代官员们如收礼则该当何罪?,收礼罪,即收礼金罪。据媒体报道,这一指控很可能成为刑法修正案中的新犯罪条款。官员收礼实际上是变相受贿。早在西汉时期,中国官场就...
下吏是什么意思

收礼罪,即收礼金罪。据媒体报道,这一指控很可能成为刑法修正案中的新犯罪条款。官员收礼实际上是变相受贿。早在西汉时期,中国官场就禁止官员收礼;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收礼罪也出现在南北朝北魏, 收受礼金数额巨大的,判处死刑大辟……

汉代官员调动时,禁止下级礼金

细说历史上着名的六大酒会,最后一个竟然是它

如果收到原下属赠送的东西,除没收礼金外,还应免职夺爵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盛世“文景之治”时期,官场“禁令”尤重反腐。汉文帝死后,刘启继位年(公元前156年),出台了多项官场禁令,不仅规定了官员任免调动时的吃喝、禁止行贿等腐败措施。据《汉书·景帝纪记载:官员迁徙免罢,被其故官属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兵,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不入所受。官员转岗时,如果收到原下属赠送的礼物,除没收礼物外,还将免职夺爵,并处罚金。

刘询是汉代皇帝中反腐最严厉的皇帝,他免去了踩红线的御史大夫萧望之都。御史医生的职责是掌察百官善恶,官员一般不敢送礼行贿。有人为了巴结御史大夫萧望之,于是走夫人路线。萧望之本有公交私用的批评,萧妻爱用萧望之的手下办私事。有人在给萧家办私事时,故意自掏腰包加钱,间接送礼。据《汉书·据萧望之传记载,这笔钱金额很大,私所附益凡十万三千。结果,宰相手下负责纠察的司直之延寿知道了这件事,萧被弹劾免职。汉武帝刘彻反腐比刘询更彻底。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刘彻将13个地方州部作为监察区,分为刺史,并出台了六个问题,明确监察官员的职责。请求监督、货贿等腐败行为都是违法,要加强检查监督。

北魏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收礼罪

是中国古代法典上最严厉的收礼罪

但在晋代,官员收取下属和管辖区的礼金并非违法,而是合法,这与大多数朝代的禁礼做法背道而驰。一种送故制度,即送故迎新制度,甚至在晋代官场流行。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送老首长,迎接新领导。送故原本是一种礼仪,一些门生、故吏为了表现忠诚孝顺,给推荐自己当官的领导送礼。东汉时期杨震却金的故事,是门生王密晚上给老师送十斤黄金造成的。

早在西晋惠帝时,送迎之风就开始盛行。据《晋书·王荣传记载,当时送故迎新,相望道路。到东晋的时候,迎新除了派车马去迎接,还要为新上任的官员打造官邸,甚至配上所有的用品;调走后,有很多礼物,数量惊人,往往是百万。有些官员家境贫寒,也可以优先考虑当地官员收礼的机会,称为扶贫法。如果有一个官员叫王述,当年家里穷,于东晋成帝咸和九年(公元334年)申请万陵(今安徽宣城)任职。由于随时收礼太频繁,多达1300次,朝中老臣王导遂派人劝他停下来,王述却说足自当止。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刘骏(孝武帝)当皇帝时,竟然要求刺史任满还郡给他送礼,名为献钱。

送故迎新所需的大量钱财和土特产,加重了民间“杂供给”负担,导致“巧诈由生,伤农害政”。所以到了南朝,虽然送故制度还存在,但是限制比较严格,不该收的不准收,否则会受到惩罚。刘宋时期,原本是吴兴太守的王韶因去县长取送故被免职。与南朝官场的礼金腐败相比,北朝主要由北方少数民族控制,严格禁止礼物。建国初期,北魏对官场腐败说不,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反收礼受贿制度。北魏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真正的收礼罪。

目前的官员财产申报登记制度可能来自北魏。明元帝神瑞元年(公元414年)冬十一月,朝廷派使者(中国yang检查员)到各州检查当地政府官员的个人财产。只要他们说不出来源,不是自己带来的,就被视为赃物,全部登记入册。这就是所谓的不是自己做的,都是赃物。在北魏收受大量礼品的,以收礼罪判处死刑。据《魏书·《刑法志》记载,太和五年(公元481年)旧法规定:白法十匹,义赃二百匹,大辟。什么是义赃?南宋末学者胡三省注称:义赃,谓人私情相馈遗,虽非乞讨,但也计所赃。义赃对应直接贪污受贿的正赃。

北魏收礼罪的制定者是大力推进国家政治改革的孝文帝元宏。太和八年(公元484年)官员班禄制(工资制度)正式颁布实施后,孝文帝将赃物定义为更多,没有多少法律是徒劳的。北魏的收礼罪不仅是最早明确的收礼罪,也是中国古代法典上最严厉的收礼罪。为落实这一制度,在诏令下达后,孝文帝立即效仿明帝神瑞元年的做法,遣使者巡天下,纠缠宰之不法。坐赃死者,四十余人。实施收礼罪,反腐效果显著。《魏书·刑法志意思是官员们一个个赶紧停下来,行贿送礼之路几乎断绝。近30年来最好的长篇白话春秋读本!人气爆棚,百万读者口碑推荐,当红历史作家小马连环代表作!大家全力推荐文坛余世存和世界霸唱!我们正处于另一个春秋时期!

唐朝向官员送礼行贿也受到处罚

《唐律》规定:官员受贿“五十匹流二千里” 贿赂罪止杖一百

隋唐时期,中国官场反腐的司法规定更加规范。隋朝成立第三年,即开皇三年(公元583年),颁布《开皇律》,专列《职制篇》,惩处官员违法失职。唐朝继承了隋文帝严格管理官员的传统。除了细化和加重贿赂罪的处罚外,还详细解释了官员的礼礼罪。据唐律疏议·《职制》记载,所有官员因使而被送遗、乞丐,与监临同;经过处取者,减一等。也就是说,强乞丐与监督罪相同。大可能意味着,公职人员在外出工作时接受当地礼(物品)的,与监察官受贿相同;收到过境官员赠送的礼品的,减少罪行。主动索礼的,与监察官受贿同罪。所谓的监督临时官员是负责监督临时检查的主管官员。一般来说,他们是有工作利益的直接上级领导。这些领导受贿的指控是监督临时犯罪。监督罪是六赃罪之一,量刑相当重。

《唐律》规定:所有监督的官员,被监督的财产,一尺四十;每匹加一等,八匹徒一年;八匹加一等;五十匹流二千里。与者,减五等,罪止杖一百。由此可见,送礼行贿的与者,也要惩罚,打一百大板。假如强乞丐,准枉法论。然而,虽然唐朝有完善严格的反腐制度,但由于权力未能被关进笼子,官场收礼受贿的现象并未消除。唐玄宗,官治积极,任内贪官多。唐玄宗宠妃杨玉环的远房亲戚杨国忠当了宰相后,大肆接受了礼物。有无数的人向野外送礼。只有家里积累了3000万条优质丝绸,这就是《资治通鉴》中所说的中外工资积累到3000万。”

元朝官员生日收礼以赃论

《禁治司等例》规定:不得因生日节辰、送路洗尘、受人礼

宋朝对收受当地官员礼金的处罚遵守唐朝法律,但似乎没有禁止收受生日大纲等生日礼物,更不用说犯罪了。这种情况在元代发生了变化。元朝破例将最有可能被视为人性的生日和节日收礼,而不仅仅局限于以往职场收礼。据《元典章·台纲卷·据《体察》记载,截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8月,《禁治部门等例》已颁布12条,其中一条规定:违者不得因生日、送路、洗尘等原因被视为赃物。按察部门是负责刑狱、按劾、检查等事务的省级监察机构。后来,它被称为清洁政府和廉洁访问部门,因此对官员的清洁有很高的要求。禁止古今常见的生日礼物、节日礼物和洗尘礼物。

虽然收礼罪细化为收生日礼、节日礼等,但元朝中后期官场收礼的现象依然泛滥。明叶子奇《草木子》·杂乱篇记载:元末,官贪污,始因蒙古,色目人无视什么是廉耻。他问人要钱,各有名字:他的家人开始参与拜见钱,无事可做,说撒花钱,节假日说追节钱,生日说生日钱,管事要求常规钱,送迎接人情钱,追逐付钱,诉说公事钱。明清两朝反对官场腐败可以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厉。清朝康熙年间,康熙皇帝提议发起官员禁礼自律公约:自康熙五十八年元旦以来,没有新年,没有生日,没有客人,没有客人,没有客人……但事实令人尴尬,明清官场送礼的名字并没有减少。相反,送礼和收礼的艺术已经达到了完美的水平。所谓雅贿,以书画古玩、珍宝为礼,在明清时期最为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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