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在与情郎出轨通奸时,通奸时,她们必须戴上枕头。作者充满了理由和凿子,这似乎是毫无疑问的。那么,历史真的是这样吗?
先来看看作者在文章中是怎么说的。
首先,他在《西厢记》中提到了崔莺莺夜间幽会张生的场景。崔莺莺带着一个叫鸳鸯枕的枕头,让红娘掌灯陪她到西厢张生的住处。还有一首歌词:鸳鸯枕,翡翠被,羞搭不肯抬头,弓鞋凤头窄,云鬓坠金钗。作者进一步总结道,类似的古代小说、诗歌,也总是出现这样的描述,女人和情郎出轨,都要带上自己的枕头。即使是大家闺秀,甚至是皇室公主,在与情人幽会出轨时自带枕头的描写,也很常见。
还有曹植和甄氏。作者写道,曹植七步成诗,可谓独行天下,但他和嫂子甄氏相爱,相爱,恨不能日夜相守。然而,甄氏是他的兄弟曹丕的妃子。这种感觉违背了伦理和魏文帝的权力,所以他们不敢越过雷池。结果,甄氏相思成病,抑郁而终,死后化为洛水之神。活着不能相依,死后也要相会,所以这两个多情的男女在梦中相遇。明眼善良,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若飞若扬。两人曲尽缠绵之欢后,甄氏把自己的玲珑枕留给了曹植。没人的时候,曹植拿出玉镂金带枕抚摸,看枕如见人,那精致的鸳鸯刺绣却是甄氏一针一线的辛苦!虽然人神殊途,但是枕上留香,可算是古代爱情史中最浪漫的千古佳话了。中国香港作家董千里的历史小说《金带玉缕枕》讲述了这个故事。
还有高阳和辩机。作者认为,最倒霉的是玄奘高徒辩机和尚,他与唐朝高阳公主有外遇。高阳是唐太宗最喜欢的女儿。她嫁给了当代宰相方玄龄的儿子和散骑常侍房。然而,她爱上了玄奘高徒和著名的神童辩护机会,因为她写了《大唐西域记》。她交往了8年,生了一儿一女。在他们互相交往期间,高阳赠给辩机的定情信物无数,其中就包括一只皇室专用的“金宝神枕”。出轨约会后,他们万万没想到这个神枕竟然被一个无名小偷偷走了,后来在销赃时被官府逮捕。正是这个神枕,让高阳与辩机的不伦之恋大白于天下。辩机被西市场大柳树背叛,被判处腰斩极刑。服侍高阳的十几个侍女也因知情不报罪被杀。这个神枕给辩护机带来了杀人的灾难。玄奘在大慈恩寺特辟的僧房里收藏了辩机的所有遗物,让他的灵魂继续参与翻译工作。和尚说,月明星稀的时候,经常听到辩机的哭声。但我不知道,他是在后悔自己与高阳的恋情,还是在后悔未完待译的经书?
一个小枕头,演绎了无数的浪漫轶事,不禁叹息。作者还分析了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可能有以下主要原因。
首先,鸳鸯枕可能是古代男女寻欢作乐的实用之物。从孔子所说的屈肱而枕可以看出,古人一般不用枕头睡觉。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在同一个房间里,当双方侧卧或平卧交叉时,发现随意拿一块石头或木头枕头,彼此会更舒适,更快乐和满足。所以枕头成了快乐的工具,甚至把枕头等同于快乐。所以人们也用枕头睡在不同的房间里。随着时间的推移,用枕头睡觉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即使是新生儿也应该给他一个枕头;如果他不给他一个枕头,他就不会快乐,似乎被虐待了。可见枕头对于出轨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张生和崔莺莺。
也可能是精致的枕头留下身体香味,古代浪漫人才和美丽的互动浪漫。如果古人习惯于睡在枕头上,他们必须在上面留下自己的身体香味。双方送手帕,在公共场合使用;送内衣,在封建社会显得太淫秽了。枕头在房间里更私密,每天枕头,晚上闻身体香味,不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吗?例如,曹植和甄氏。
或者金宝神枕送给神童,古代女人送给如意郎君的爱情信物。古代女性因为深爱,会把心爱的东西送给如意郎君,作为爱的信物。但是,这种见之于形的情爱信物,有时也容易给偷情的男女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甚至惨遭杀身之祸。所以,枕上春秋记载的不仅仅是你侬我侬,还有恩怨情仇,血腥杀戮。比如高阳和辩机。
第四,无论是鸳鸯枕上的好梦,还是枕上的香味,还是爱情的见证,都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古代男女都要有芙蓉帐、鸳鸯枕、桃花等必备用品,枕头是最容易携带的。
作者提到的三个古代名人的例子是正确的,接下来的四个分析也很好,但在我看来,古代女性携带枕头只是一些现象,现象,而不是一般的规则。首先,我们在历代经典、野生历史和文学作品中看到的类似记录并不多;第二,带枕头去欺骗,不是一种负担吗?情人的房间里没有枕头吗?送情人的礼物必须送枕头吗?
相关实例
高阳公主偷情带枕头
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高阳公主和辩护机的故事,一个唐代公主和和尚的爱情故事。这种感觉自然不能被世俗世界所接受,因为他们犯了两种罪行——婚姻中的女人接近男人,佛教人接近女人。因此,事件发生后,辩护机无一例外地被斩首。虽然高阳因为贵族身份被免除了刑事处罚,但他很沮丧,然后反抗并被处死。
我是个懂混账人,知道这样的奸情很危险,做不到,但还是觉得总有办法做到天衣无缝,遮住世人眼。
最近看了一遍,看到了高阳和辩机事件的原因,真的是阴沟翻船。原来当时公安局抓了一个贼,发现赃物里有皇宫用品,高阳公主有一个镶有金玉的枕头。贼供出,此物从辩机处偷得。真相很快就大白了。这个枕头不仅扫除了皇室的脸,还损害了辩机的生命,打破了高阳的感情。(之所以把皇室的脸放在第一位,是因为我相信当时比后两者重要得多)
看到这里,我不禁责怪高阳不明智,她有这么多的时间和地点的欺骗条件,如何打破枕头?你知道,高阳确实有很多女人无法达到的欺骗条件。
首先,她出身高贵。身为当朝最受宠爱的公主,高阳从小在思想和行为上少受礼教约束,这才能培养自由的思想,萌发偷情的愿望,才让她敢把爱交给一个和尚。
其次,她有一个贤惠的丈夫。房遗爱不但不顾她的出轨,还处处帮助她,出轨最大的障碍就成了最好的联盟。
第三,同样因为出身高贵,却没有普通女性的各种义务,不需要生育,不需要洗手做汤,才有出轨的时间和精力。
此外,高阳还有相当的才华和容貌。不是每个人都能偷辩机的感情。作为当时最有才华的男人之一,辩机不仅外表帅气,气质脱俗,而且因为和尚的身份,不同于普通的花花公子。假如男人也可以是尤物,我相信辩机是当之无愧的尤物一词。可以推理,让辩机爱上,不,或者不仅仅是因为高阳公主的身份,她自己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
此外,高阳的特殊身份使她能够调动更多的资源,做好出轨保密工作。
但是,还是暴露了。因为枕头,公主枕头,透露身份的枕头。高阳把辩机当男人来爱,不记得他是和尚;辩机把高阳当女人来爱,忘了她是公主。然而,高阳并没有忘记自己是公主,或者说她不习惯自己不是公主。有时候,身份就像皮肤,紧贴自己,不撕的时候,感觉不到它的存在。身份是一种习惯,就像她习惯睡在金玉枕头上一样。这让我想起了《西厢记》中的崔莺莺。当她送货上门到张生家时,她似乎还带着枕头和被子。
我真的很想走进历史,问问两个美女,如意郎君的床还是不如你原来的,偷的乐趣不能让你忽略这些小资产阶级的细节?我猜女人就是这样,不管西瓜有多大,芝麻都忍不住捡起来。
我还有一个问题,辩护机是如此聪明的人,与高阳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为什么不提醒她不要带着昂贵的枕头作弊呢?张生似乎没有告诉崔英英,作弊很好,不用带枕头。所以我猜当这两个男人爱这两个女人时,他们并没有忘记他们高贵的身份,更有可能,这个身份是一种特殊的春药,让感情发挥得更强烈。
崔莺莺带着枕头出轨
在《西厢记》中,媒人抱着枕头送崔莺莺相张生、鸳鸯枕、翡翠被子、羞搭不肯抬头、弓鞋凤头窄、云鬓坠金钗。很让人向往吗?
只是,「鸳鸯枕」什么样的枕头?是枕套上绣着鸳鸯,还是绣着鸳鸯的枕头,还是长长的双枕?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鸳鸯枕"就是给鸳鸯枕头,两个人同时用。一个人枕头叫孤枕难眠。
然而,看古代小说的角本,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年轻的女士,甚至仙女妃子,在作弊时喜欢带自己的枕头,不是干净,认为别人的枕头不干净?还是像新的香港电影《爱上你的床》一样,没有熟悉的枕头,你就睡不着?
崔莺莺就是这样,传说中的洛神甄妃也是这样。
七步成诗的曹子建爱上了嫂子──汉献帝曹丕之妃甄氏,情投意和,但违背伦理。因此,甄氏相思成病,抑郁而终,死后化为洛水之神,在梦中意识曹植,「明眼善良,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若飞若扬」,曲尽缠绵之欢,并留下一个玲珑的枕头,尽管人神异途,而枕头则留香。可算是文史上最浪漫的留枕。
而最残的枕头是唐高阳公主。高阳是唐太宗最喜欢的女儿。她嫁给了当代宰相方玄龄的儿子和散骑常务侍房,但她爱上了玄奘高徒辩机,他曾因写《大唐西域记》而闻名。一个是九五之尊的大唐公主,一个是学富五车的佛教子弟。他们的爱情注定要被天谴责。然而,他们只是在礼教和禁规之间找到了差距经过八年的交流,他们生了一儿一女。与此同时,高阳赠送辩机定情信物无数,其中包括皇室专用金宝神枕。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个小偷潜入洪福寺,偷走了玉枕,却在卖赃物的时候被政府逮捕,公主和沙门的不伦之恋大白于世。辩机被西市场大柳树背叛,被判处腰斩极刑。服侍公主的十几个奴仆也因知情不报罪被勒死。
那个枕头给辩护机带来了杀人的灾难。不管事情有多香,都难免会有腥味。枕头上的春秋不仅记录了你我侬,还记录了恩怨。
辩论机的所有遗物都被唐僧玄奘收藏在大慈恩寺特殊的僧房里,这样他的灵魂就可以继续参与翻译工作。和尚们说,当月亮明星稀少时,他们经常听到辩论机的哭声,但我不知道他们是在后悔自己与高阳的恋情,还是在后悔未完成的经文?
每次经过大雁塔,想起这段艳丽的历史,我都忍不住后悔高阳的命运和辩护机的才华。我经常认为,如果不是枕头,如果枕头没有被小偷偷走,如果赃物没有被政府拿走,如果玉枕头不是皇家皇室的东西,也许辩护机不会死。
作弊不是犯罪,犯罪不应该留下证据。高阳的金宝枕头和莱温斯基的蓝色裙子一样,是爱的痕迹,但也是灾难的原因。后宫的情况影响着前庭的战争,枕头上有多少神秘。
据说人生如枕黄梁,米已熟,梦醒吗?
枕头引起的洛神赋
故事出自唐代李善在《昭明文选》后的注释中讲述的这样一个故事:曹植最初想娶甄妃,但曹丕抢了第一,曹植却一直念念不忘。甄妃死后,曹植入朝去见曹丕,曹丕拿出甄妃过的金缕玉枕给他看,曹植见物思人,大哭一场。晚上,甄后之子曹睿摆宴请叔叔,干脆把枕头给了他。曹植带着枕头回到封城,路过洛水时梦见甄妃前来与之幽会,有感而发,写成千古名赋《洛神赋》。
《昭明文选》卷十九《洛神赋的《纪》:魏东阿王,汉末求甄逸女,既不遂,太祖回到五官中郎将,植殊不平,昼夜思念,废睡忘食。黄初中入朝,帝示植甄后玉镂金带枕,植见之,不觉哭泣。时甄后已为郭后诽谤,帝意也寻悟。因为太子留下饮料,还以枕头种植。植还,少许时间,将息洛水,思甄后,突然看到女来。自云:本托心君王,心不遂。这个枕头是我在家的时候结婚的,前五官中郎将,现在和君王在一起。遂用推荐枕垫,欢情交集,怎样才能有常情?为郭后以糠塞口,今被送,羞耻地将这张脸重新看到君王尔!言迄,遂不复见所在。送人献珠于王,王答以玉佩,悲喜不能自胜,于是作了《感甄赋》,后明帝见之,改为《洛神赋》。”
《洛神赋》是三国时期魏国著名文学家曹植(曹子建)的浪漫主义著作。
洛神赋图
《洛神赋》原名《感甄赋》,一般认为是曹植被封为胡城所作;还有《感甄赋》,甄通胡(juàn)。唐代李善认为是甄皇后做的,也赢得了后人的认可。
附:《洛神赋并序》
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古人有言说,斯水之神,名叫米妃。感受宋玉对楚王神女的感情,便作斯赋。
余从京域,言归东藩。经通谷山,日西倾,车危马烦。二乃税驾横皋,莫司芝田,容和乎阳林,流到洛川。于是精移神骇,忽焉思散。俯则末察,仰以殊观,见一美人,于岩之畔。乃援御者说:二有彼者。 彼何人斯?若此之艳也!御者对说:臣闻河洛之神,名叫米妃。然而,君王看到的无乃日乎其状若何?臣愿闻之。”
余告之说: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华茂,荣耀秋菊 春松。仿佛溪若轻云之月,飘摇溪若流风之雪。远远望去,明若太阳升晨霞;迫而察之,灼若芙出禄波。修短合度。肩若切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洁牙内鲜,明眼善良,窝辅 承权。盛姿艳逸,仪静体闲。温柔,媚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灿烂,二瑶碧之华居。戴金翠首饰,饰明珠以耀躯。练习远游文履,牵雾之轻。微幽兰之芬芳,在山角徘徊。
于是忽雁纵体,以徜徉。左倚采,右荫桂旗。壤皓腕于神浒兮,采湍濑之玄芝。余情悦其淑美,心振荡而不快。无良媒体以欢喜,托微波通辞。愿诚素先达西,解玉佩以要之。美人之信修,羌习礼明诗。指潜渊而为期的是抗琼和予曦。执眷之款实兮,怕斯灵之我欺。感交甫之弃言兮,失落犹豫而怀疑。收和颜而静志喜,申礼防止自持。
因此,洛灵感焉,迁徙犹豫,神光离合,乍阴乍阳。轻躯鹤立, 若将飞而未翔。践椒涂得郁郁葱葱,步恒薄而流芳。超长吟以永慕兮,声悲而弥长。
尔乃众灵杂遢,命俦啸侣,或戏清流,或翔神渚,或采明珠,或拾翠羽。从南湘之二妃,携汉滨之游女。叹匏瓜之无匹兮,咏牵牛之独处。扬轻袿之猗靡兮,翳修袖以延伫。休迅飞凫,飘忽若神,陵波微步,罗袜生尘。动无常则,若危若安。进止难期,若往若还。转眄流精,光润玉颜。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
于是屏幕收风,川后静波。冯夷鸣鼓,女娲清歌。腾文鱼以警乘,鸣玉鸾以白头偕老。六龙齐头,载云车的容裔,鲸鱼蜥蜴热情地夹在中心,水禽翔为卫。
所以越北。穿过南冈,屈服于素领,回到清阳,用徐燕和陈交接朱唇的大纲。恨人神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怨恨盛年的莫当。抗罗以掩眼泪,泪流满面。悼念会永远不会死。哀悼逝去,异国他乡。无微情,以效爱,献江南之明。虽然潜在太阳里,但我把心放在国王身上。突然意识到自己放弃了什么,失去了神宵和光芒。
所以背下陵高,足留神,遗情想象,顾望忧愁。冀灵体的复形可以追溯到御轻舟。漂浮在长川中,忘记返回,思念绵绵。晚上睡不着,沾了霜,到了黎明。如果你命令仆人开车,我会回到东路。带着战略,我不能去。
相关评论
《宓妃留枕》是发生在甄妃与曹植之间的事情,本就是现实中的梦,追逐的结果定然是被撕裂,只有在神界才能达到自由,圆满,极致,华丽的爱情如愿迸发,也让观众欣赏到艺术世界的巅峰之美。
无论历史上有没有发生在嫂子和姐夫之间的事情,都被炒作得非常文艺美丽。最可靠的凭证是洛神赋。
万如惊鸿,万如游龙,描述了1000多个字,字字珍珠,暗香飘渺。历史记载,《洛神赋》的原型是甄妃。甄妃的父亲甄毅是上蔡县长。虽然她三岁时失去了父亲,但她有一个富裕的家庭。与袁绍的儿子结婚后,袁绍也是王子。
甄妃是三国时期的美女,通文能诗。曹操的父子俩都是历史上的天才和诗人。他们可以和她一起唱歌此外,他们都很爱她。有人说曹操打袁绍的战斗是为了甄妃。当儿子曹丕向他请示,想带走袁绍儿媳甄氏时,他写道:日月之行,如果其中之行。曹操有皇帝的头脑,只有慷慨的承诺,但他也很温柔。
曹丕和父亲曹操一样,鞍马间为文,横写诗,是一位具有文韬武略的皇帝。虽然甄妃是作为战利品被掠夺的,但面对这样的人杰,甄妃也会为之心动,更何况曹丕真的爱上了她。但曹丕毕竟不是案前书生,为了统一大业,经常出去打仗,只能把爱妃留在后面。五岁的曹植有机会陪伴这位风华绝代的嫂子。天生自由浪漫,讨厌战争的曹植,逐渐与同样讨厌血腥战争的甄妃有了亲身的痛苦。李商隐曾写过米妃留枕魏王才,这是真是假,已经进入义山诗人的诗中。
爱情永远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当曹植用血泪在曹丕的剑锋下吟唱《七步诗》时,兄弟情谊战胜了杀戮之心,但也开始了曹植被贬流放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