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和《三国演义》都有赵云拒绝嫁给范的故事:桂阳太守赵凡为寡居三年的嫂子范做媒,想让她配给赵云。赵云听了,坚决反对。后来诸葛亮问他为什么拒绝。赵云说范守节三年了。我贪美,不伤害她失节吗?
其实这个故事仅仅文人的虚拟罢了,《三国志》中对此并无记载。在汉代,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庶民大众,大家的贞操观念相对后世来说对比淡漠,女性有自择良伴、再嫁别人的自在和权利。其时生产力不发达,再之自然环境卫生条件差,人口稀疏,zheng政府努力鼓励民间多生育,女性再婚很常见。
汉景帝的皇后已经嫁给了金天孙,并生下了一个女儿。后来,她被时尚的景帝视为王子,很快就被称为美人。王皇后的父亲王仲去世后,王皇后的母亲嫁给了一个姓田的人,生下了田。士宦家再婚的情况也很多,苏武出使匈奴被扣后,她的妻子误以为他已经死了,就再婚了。在一般公众中,女性再婚更为常见。据《汉书》报道据陈平传记载,卢有钱人张负,有女孙,五嫁夫常死,人不敢娶,平欲得之。最后,张负以女孙给陈平。失去丈夫五次的妇女可以再婚,这表明当时社会仍然支持妇女再婚。赵云当时不太可能说上面的话,这就像受宋明理学影响的罗贯中说的。
当然,汉代的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女性有多舒服。西汉董仲舒提出王道三纲可求天,奠定了常名教的基本理论,夫妻纲成为三纲之一,加剧了女性的束缚。然而,风俗观念的变化和礼法政策的遵循之间总是存在一些时差。儒家宣传的从一到尾原则并没有立即得到人们的认可和接受,因此汉代妇女再婚的情况很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