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缠足的源头始于哪时已经不得而知,而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因此,一般人认为女子缠足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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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史记》中·货殖列传记载:赵女郑姬……戏弄长手,踮起脚尖。利就是尖细之意。由此可见,战国时期的赵国女子已经穿上了尖鞋。然而,仅仅从尖鞋就无法推断这些女人是否缠足。
秦汉时期的女性已经开始缠足,但并不常见。河北满城出土的金缕玉衣是西汉墓中的人,有男女两具。女人的足型和男人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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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曾经写过一首诗,里面有一句小头鞋窄衣服。也许他亲眼见过缠足的女人。温庭筠说过织女之脚。可见当时女性有缠足的习俗,但并不常见。
到了宋代,女性缠足慢慢从皇宫传播到民间,到了南宋末年,社会上出现了一种以大足为耻的氛围。明女性缠足的习俗盛行,被视为时尚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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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一双小脚当然不方便,在裹脚的整个过程中,女性必须承受巨大的残疾和痛苦。然而,正是这种无用的事情给女性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却成了一种习俗,流行了几百年。
中华民国临时总统孙中山于1912年3月13日发布命令,劝说全国禁止缠足,不缠足运动在全国范围内更加轰轰烈烈。到目前为止,在法律的支持下,中国女性的缠足习俗逐渐消失,但完全消失,最迟在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