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称拐卖人口为略卖。从汉代开始,法律就明确表示这是一种巨大的犯罪,但由于收入大,虽然王法如炉 ,这种生意还是几千年来有人做的,《史记》里很多地方都记录了拐卖人口的活动。根据《季布栾布传》,被封为余侯的栾布年轻时,为人略卖,为奴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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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外戚世家》记载,汉景帝之母窦太后的弟弟、唐堂国的叔叔窦广国曾被拐卖。他认识窦太后是一个曲折感人的人伦故事。这位国叔叔字少君,少君年四五岁时,家境贫寒,为人所略卖,其家不知其处。显然,这并不是穷人因为生活困难自愿卖儿卖女,而是典型的被人贩子拐卖。因为窦家穷,父母找不到儿子。窦少君被卖了十几家,最后卖给了河南宜阳,被主人带到山里烧炭——这种黑窑工历史悠久。
窦少君在黑炭场九死一生,然后跟着主人去了长安。少君被拐卖时已能记住,而且这个人一定是聪明的主人,他记得自己的姓氏和家乡。这时,他长大了,听说汉文帝新立的窦皇后是他家乡的观津人,窦姓不如李、王 、与新皇后的年龄相比,张认为这就是当年被选入皇宫的姐姐,于是上书认亲。当时窦家的父母早已去世,难保不是人想冒认皇亲。窦少君特别提到,他年轻时跟着妹妹去采桑,从桑树上掉了下来。窦皇后相信这样的细节。禀告汉文帝后,将其召入宫廷问话,关于家乡的事一一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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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没有DNA检测技术,纯靠据细节判断,窦氏再问你还记得什么事呀?少君回答说:姐姐被选入宫时,在驿站和我告别。姐姐让驿站的人给我洗澡,让他们让我吃饱饭,然后离开我。——一进宫门深如海的姐姐离开,就可以照顾弟弟。没有人会忘记这个细节,所以窦皇后抱着弟弟哭了。当然,每个人都很开心 ,皇帝降旨,给田舍和金钱,封侯。
可以看出,在古代,尤其是汉代,拐卖男孩的主要目的是做奴隶,就像拐卖弱智者进入黑砖窑一样,从奴隶工人那里最大限度地提取利益,好孩子如窦少君乞讨,收入不如奴隶工人,风险更大——无论哪一代拐卖人口和伤害比简单的拐卖重得多。在古代,人贩子拐卖女孩,主要是卖给大家庭的奴隶,或者卖给那些养瘦马的妓女专业家庭进行培训。当他们长大后,他们让他们进入青楼为养母谋利。可怜的香菱(英莲)出生在《红楼梦》中的小康家庭,父亲甄士隐非常爱她 。正月十五,仆人抱着她去看灯的时候,仆人把小女孩放在门槛上,自己去厕所小解的时候被人贩子带走了。甄氏夫妻二人,半辈子只有这个女人,一旦失落,难道不思考,所以日夜哭泣,几乎没有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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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历代王朝写在纸上的法律对略卖人的处罚相当严重。汉代将拐卖行为与群盗、盗杀伤人、盗发坟墓等重大犯罪行为进行比较,并处以折磨(砍头后尸体分裂)。后世王朝的立法基本上遵循这些规定,但刑罚的严重程度不同。如唐律规定:“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元史·刑法记载:官民等但犯强盗贼、伪造宝钞、略卖人口、发冢放火、犯奸、诸死罪,均交有司处理。
至于买被拐卖的男孩是自己的后代,在古代中国也有。根据上述唐律,他的罪行只是三年徒弟,远远轻于卖奴隶。但这种情况在中国古代并不常见,在农业社会和宗法势力强大。因为中国古代没有人口控制政策,而且大多数人都住在一起。如果一个人没有孩子,他大多是在家里继承的,有很多男孩在家里继承。没有必要买一个不知道路的男孩来建立一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