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 熟悉满清十大酷刑,我不知道你对大唐十大酷刑了解多少?你知道的很少吗?没关系,和小边一起睁开眼睛。请拿起你的手机,这是打开这篇文章的正确方式。
1、竹书夹身
用刑手段:
受刑人的手被铐上并固定,竹板编织的书夹克围绕着受刑人的胸部到腹部,酷官员转动连接在书夹克两侧的绳子,用收缩的力量压住受刑人的身体刑后没有痕迹,但会使受刑人痛苦。
历史考据
类似于历史上的枷锁。恐怕唐朝枷锁的种类是世界上最多、最可怕的。据《新唐书酷吏传》记载,被枷锁转移到地上,少迁而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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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割舌
使用刑事手段:割掉人舌,常用于后庭妃子对宫女施刑,或皇帝对乱说话的大臣施刑。
历史考据
属于一种割刑。《资治通鉴》描述安史之乱时,有一段记载,安禄山用割肉节处死严果卿的割刑:目大骂,,依然骂不绝口,舌头被钩断,含糊其辞,直到气绝。
3、鸩毒
用刑手段:用毒药致死人命,常用于赐死。剧中饮毒后会出现七孔出血。
历史考据
早在春秋时期,毒药就被用作谋杀的手段。自汉代以来,毒药杀人更为常见。毒药可能是酷刑中唯一人道的方式。
4、杖杀
用刑手段:
受刑人被酷吏用重杖打屁股处死,宫中卑微的宫女、小太监会经常被处罚,受刑人身体血肉模糊,口吐血。
历史考据
杖杀是唐朝zheng政府使用了极其常见的刑罚。《旧唐书酷吏列传》记载:惩罚人怕他们不死,但他们都不放手。他们必须肿胀和愤怒。徐乃重杖,懊血流地,苦不堪言。可以看出,唐朝法外酷刑杖杀不仅是对死刑的屈辱,也是对死刑的折磨。唐朝的杖杀已经达到了高超的害人水平。《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肃宗时期一次就将“达奚挚、张岯、李有孚、刘子英、冉大华二十一人,于京兆府门决重杖死。”
5、绞缢
用绳子勒死受刑者。
历史考据
绞刑被列入法典,始于北魏。隋朝时期,《开皇律》将死刑定为斩二等。唐德宗时,刑部侍郎班宏言建议将绞刑和斩首改为重杖处死,经批准实施。然而,不久之后,重杖处死而不是绞刑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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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枭首
用刑手段:砍掉人头挂在城门上
历史考据
在周灭之前,枭首并非法定刑罚,甚至没有刑名。直到秦始皇严厉镇压长信侯政变,把及其党羽统统枭首,这才有了“枭首”这个刑罚词汇。秦朝时期,枭首的目的是严惩像枭一样不孝的人,其次是严惩大逆不道、谋反者。所谓罪大问斩,恶长枭首,犯罪达到了罪恶的程度。只斩首有点太便宜了。隋朝以前,枭首刑制没有变化,隋朝废弃了它,但直到明清才被唐朝恢复。
7.大理寺刑房十二道菜
用刑手段:
大理寺刑房的12种特殊刑罚需要与特殊刑具一起使用。每种刑罚都有特定的名字,如仙人桥、茄子等,这是非常残酷和可怕的。受害者一般无法忍受12种刑罚。
历史考据
没有相关的历史记载,但大理寺刑房本身就是一个可怕的地方。此外,据记载,武则天的酷官索元礼和来俊臣共同发明了十种恐怖枷锁,并合编了一套刑讯逼供的教材,命名为《罗织经》。剧中大理寺刑房的十二道菜可能类似。
8、灭族刑
使用刑事手段:株连刑,一人犯死罪的家所有人都要死。
历史考据
《新唐书酷吏传》记载杨慎矜兄弟都死了,株连数十族。杨慎矜、杨慎余、杨慎名兄弟是隋朝皇帝杨光的直系玄孙。唐玄宗时,杨慎矜是御史中丞迁户部的侍郎,只是因为李林莆的诽谤,才会涉及到如此无辜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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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腰斩
使用刑事手段:用重斧将犯人从腰部切成两部分。犯人执行后,往往暂时无法死亡,因此比斩首残酷得多。
历史考据
《资治通鉴》记载: 公元648年(贞观22年) 太宗怒,腰斩辩机,杀奴婢十余人。 由于与高阳公主私通,唐太宗下令腰斩辩机,同时杀死了高阳公主身边十几个知情不报的奴仆。
10、醉骨
使用刑事手段:特别是指武则天的酷刑。挖出囚犯的眼睛、耳朵、手脚,然后把它扔进一个装满酒的大罐子里。这是令人发指的醉骨。
历史考据
《旧唐书》?后妃传?高宗废后王氏记载: 武后知之,让人杖妾和萧氏各100人,截去手足,投入酒瓮,说:让这两个女人骨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