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哪个时期,对快递的距离和速度都有要求。在秦汉时期,步行通常是短途的,平均每小时步行10英里,这是对普通电子邮件的要求,并在同一天发送。如果使用传输,通常每天行驶70英里,每天最多行驶200或300英里。骑马时,速度要求是每天行驶400英里,这是当时的速度极限,在古人眼中被称为最快速度。
隋唐时期,陆路驿速有这样一个距离:传马日4驿,乘驿马日6驿,按每30里1驿计算,每日120至180里。如果是紧急情况,每天需要10驿站,相当于跑300英里。更急的是,如果,每天行500英里,每天行16驿左右。
宋代的快递是在步递和马递的基础上创立的,最早出现在宋真宗景德两年(公元1005年)。快递不是人工步递,也是需要每天行驶400英里的马递。元代的快递店更接近今天的快递公司,程限和宋代一样。
事实上,快递业从魏晋时期开始就比较正规。当时,专门针对快递的第一部邮政法规也出现了,即魏国陈群等人制定的《邮政令》,在中国邮政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隋唐时期,快递业更加发达。由于大运河的挖掘,水路快递更加突出。唐玄宗时期,全国大约有1639个驿站,其中水驿260个,陆驿1297个,水陆相兼驿86个。据学者计算,盛唐时期,从事驿传的工作人员约有2万人,其中驿夫1人.7万多人。唐代诗人岑参写下了他亲眼所见的《初过陇山的路上,呈玉文判官》: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咸阳平明,陇山黄昏……”
在唐朝,用快递运送水产品和水果已经很流行了。当时,平原县(今山东)进贡的螃蟹使用快递。据唐朝成式《酉阳杂项》记载,这种螃蟹是在河里捕获的,非常有价值,当时一只螃蟹价值100元。为了确保它是活的,每年进贡时都用毡子密封,绑在邮局,立即送到首都。杨贵妃送荔枝的著名快递业务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