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酷刑是中国古代一种可怕的惩罚(中国古代十大酷刑)

2022-09-04 23:30:06 作者:顧北清風寒
导读:凿颠:铁器在头顶打孔的刑罚 主要用来处决特殊的罪犯,凿颠是中国古代一种可怕的惩罚。人头顶用铁打孔。最早的创造者是著名的商鞅,主要用于处决特殊罪犯。凿颠的历史不长。虽然不是一些...
古代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

凿颠是中国古代一种可怕的惩罚。人头顶用铁打孔。最早的创造者是著名的商鞅,主要用于处决特殊罪犯。凿颠的历史不长。虽然不是一些常见的惩罚,但凿颠的恐怖名声一直流传至今。让我们来看看凿颠的真实案例。

凿颠是什么刑罚?

凿颠的介绍

凿颠,字面上可以看出意思:就是人的头顶,用铁器钻孔,也就是用铁器凿人头顶的死刑。凿颠最早是商鞅创造的。·《刑法志》记载,战国时期,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增加了各种肉刑,其中死刑名称中有凿颠。凿颠长期以来一直是法定死刑以外的杂刑,用于处决特殊罪犯。

历史发展:

《汉书·《刑法志》记载,战国时期,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增加各种肉刑,其中死刑名称为凿颠。是人的头顶,凿子是用铁器打孔的,像木匠用凿子凿猎鹰的眼睛。想象一下,用铁器凿人的头顶,只要消失,就能结束人的生命。商鞅滥用酷刑,最终以车裂而死,但他发明的各种酷刑却流传到后人。汉朝建立后,汉承秦制,略显简约,死刑常法为枭首、腰斩、弃市。至隋唐,死刑常法更为绞刑和斩首。延隋唐制是后世代常法的死刑。虽然凿颠不是历代死刑的常法,但一直存在作为处决特殊罪犯的杂刑。比如十六国时期,前秦傅生对下属极其凶残,左光禄大夫张平劝诫,傅生大怒,认为张平妖言惑众,“凿顶杀之”。此处的“凿顶”即是凿颠。

凿颠案例:

1.元朝时,武平县有一个叫刘毅的人去政府指控嫂子勾结奸夫杀了哥哥刘成。县长丁钦审理此案,亲自检查刘成的尸体,没有发现任何伤疤,无法结案,他的心很沮丧。妻子韩氏问他遇到了什么困难,丁钦把案件告诉了她。韩氏说:“死者头顶上可能有钉子,钉盖被涂上,没有痕迹。”如预期的那样,丁钦根据妻子的提示重新验尸。立即结案,向上级报告卷宗。

当时姚忠肃任辽东按察史,亲自召见丁钦询问破案情况,丁钦如实说,并高兴地夸耀妻子的聪明。姚忠肃沉思了一会儿,问:“你妻子和你结婚时是处女吗?”丁钦回答说:“前夫死后,他和我再婚了。”姚忠肃立即命令将韩氏的前夫挖墓开棺验尸,发现他的颅骨上还有一颗铁钉。因此,韩氏逮捕审问,韩氏承认了钉杀前夫的罪行。丁钦又惊又怕,很快就死了。此时在当地传开,人们都说姚忠肃是包公转世。元代无名氏杂剧《包待制勘双钉》是根据这个故事编写的。清代唐英改编成传说中的双钉案,使用钉钉头顶的故事广为流传。

2.唐代严遵做扬州刺史的时候,有一天她去旅游,听到路边有个女人在哭,哭也不难过。严遵派人问,女方说丈夫因火被烧死。严遵心中怀疑,叫人抬起丈夫的尸体,拨兵卒看守,说:“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第二天,一些绿头苍蝇聚集在死者的头上,严格遵守报告,亲自检查尸体,发现死者的头一颗钉子。于是逮捕了女子审问,女子招认了因通奸谋杀亲夫的罪行。

3.唐朝韩伟在润州当官时,有一天晚上晚上,他在万岁楼设宴,喝酒兴高采烈,突然放下杯子,脸色不愉快,对左右人说:”你听到一个女人在哭吗?就在这不远处。“有人回答说,这是某桥某街的一个女人哭她死去的丈夫。第二天,韩伟指派一名官员逮捕女子进行审讯,审讯一天问不出结果。官员们担心韩伟会责骂他无能,所以他们守护着死者的尸体。当他看到死者头上围着绿头苍蝇时,他解开发髻,发现顶部钉着钉子。官员重审了这名妇女,她承认与邻居的一名男子通奸,用酒喝醉了丈夫,然后用钉子钉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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