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中科(002819.SZ)公布通告,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视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批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株式会社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刊行股份购置资产并召募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允许〔2021〕3033号),批复的重要内容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刊行4686.24万股、向刘达刊行1207.24万股、向金泰富资源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刊行973.6万股、向杭州明颉企业治理有限公司刊行836.83万股、向青岛准确智芯股权投资合资企业(有限合资)刊行649.07万股、向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刊行649.07万股、向赵国刊行495.66万股、向张林林刊行486.91万股、向珠海华安众泓投资中间(有限合资)刊行431.63万股、向苏州国丰鼎嘉创业投资合资企业(有限合资)刊行389.44万股、向珠海华安众泰投资中间(有限合资)刊行356.99万股、向珠海大横琴创新进展有限公司刊行324.53万股、向王秀贞刊行308.98万股、向刘顶全刊行294.82万股、向张小亮刊行292.89万股、向孙文兵刊行255.55万股、向北京泰和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刊行162.27万股、向余良兵刊行124.96万股、向西藏腾云投资治理有限公司刊行97.36万股、向珠海众诚团结投资中间(有限合资)刊行68.15万股股份购置相干资产。
二、批准你公司刊行股份召募配套资金不凌驾6亿元。
三、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