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法律大臣费尔德·格拉珀豪斯在一次简报中报告国集会员,荷兰将把未经允许在互联网上分享地点和德律风号码等小我私家细致信息的举动——定为刑事犯法。
荷兰法律大臣已经草拟了立法草案 ,对提供或流传小我私家信息,或以此为目标吓唬他人的人定性为刑事犯法,最高可判处一年羁系。格拉珀豪斯说,互联网和交际媒体加剧了这个题目。他说:“有些人以为通过流传他们的私家细节可以轻松吓唬或人,这是险恶的。” “当人们不再能自由地过本身的生存,当警员被制止做他们的事情,科学家们不再敢语言时,一条红线就被越过了。这些举动一定在执法上明白。”
在此之前这种举动很难被办理,由于它不组成荷兰执法中直接威胁或连续侵占小我私家隐私,从而难以被治罪。格拉珀豪斯说,新执法将转变这一点,并使受影响的人更简单号令提供商或交际平台删除涉及他们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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